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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78章 我的"天然"
    楼宇相当安静,悄无声息。

    我就觉得奇怪,曲丛生究竟住在哪?召之即来呼之即去,行踪诡异。

    但任何一刻我看去:这房子里绝无闲杂人等。

    他已下楼,在客厅一侧的小边厅里正坐。倚着沙发,赤足踩在舒适的羊毛毯上。

    看我进来,目光沉稳,盯着我直直走到他面前。

    我还他手机,面色平静,毫无大悲大喜。一丝阴暗神色掠过他眼眸,但倏忽消逝。

    *

    他看向对面的墙壁,引我目光也去逡巡:一架落地的暗红木色的书架上,排着大大小小的影集。

    我好奇上前随意取出一本。

    ——年轻的南正安,在新疆的草原和大漠里。

    是我想像中的那个样子,但又不是。不过翻了两篇,就吸引了我的注意和好奇。

    我取了厚厚的那本放在他面前的茶几上。弯腰脱下鞋踩上地毯,在他脚旁就地屈腿坐下。

    *

    有一张照片惹我注目——他和一只鹰。

    他脸上晒得黝黑,应该是冬天,因为戴着卷毛飞扬的毡帽,穿着有棉毡领的袍子。

    一只鹰收着双翅,虽跃跃欲试展翅待飞,但仍乖顺地落在他的胳臂上。

    鹰眼凌厉、桀骜、犀利、深邃,与他的眼神如出一辙;尖锐弯曲的喙有着咄咄逼人的杀气,与主人紧抿的唇神似。

    我不自禁地抚上照片中他带着寒凉之意的唇。

    “这是在哪里?什么时候?”

    他牵我一缕卷发,在指间轻绕,在我身后轻语。

    “在和田,我养的,很听话,名字叫‘天然’。”

    天-然?我心神一颤。

    鹰具有锐利的钩爪,适于抓捕猎物。雌鹰的捕猎本领比雄鹰高,因而驯鹰人喜欢诱捕雌鹰驯养。但驯鹰主要是驯化幼鹰。不过,一般苍鹰都在高大树木的顶部做巢,很少有人敢到鹰巢中掏雏鹰。

    这是他逃离那场沙漠死难之后,在和田安居。手下从当地维民手里收购,送给他的。

    他喜欢鹰高空盘旋、翱翔千里的神采,爱屋及乌,把我的名字安在这赫赫大鸟的头上。

    他叫它‘然然’。

    放飞它去捕猎、收它回落臂膀,孤单时和它聊天,夜晚醒来有它守护时,都叫它——‘然然’。

    *

    “现在它呢?”我问。

    “在和田,我兄弟帮我养着。不过我若回去,它肯定认我。”

    他嘴角漾出一丝戏弄,话中似有深意,如此说给我听,“它与我情深,今生除非它死,绝不会离开我。”

    这个流氓,非要润物细无声、点点套真情?

    我装作没听见。

    他却伸手过来,按住相册,长指在鹰喙处抚摸,声音中遍含深情,“现在世界范围内,鹰受到严重的威胁,数量正在急剧下降,”

    他的语气不无遗憾,“求一鹰已不可得。”

    “为什么?生态环境恶化?”

    “嗯,主要原因是滥用农药。鹰的食物链猎物中体内积存大量的农药,它们的生殖系统受到损害,一旦脑部农药量达到中毒水平,鹰不仅不再是捕猎能手,而且很可能连飞都困难了。在美国,鹰已濒临绝迹,许多科学家正全力以赴,投入拯救和保护工作。”

    “我的然然,也许在将来的某一天,是国内独有仅存的一只猎鹰了。”

    “怎么做到让它健康地活下去?”

    “我从不让它真正地去捕野食。锻炼它飞翔的野性,但是猎物都是我饲养好的。”

    他对上我的疑惑不解,讪讪地笑,“只想保护它,不过,却又影响了它的野性。二者不可兼得,真的很难。”

    —–

    *

    生在秦地,只以蓝田玉为荣。因为同是产玉,和田这个名字才耳熟能详。

    我对玉从无研究,但世人俱赞和田玉细腻温婉,美世绝伦。爱玉的人越来越多,而玉却越来越少,物以稀为贵是永恒的定律。

    有眼光的人,已着意收藏珍品,上好的和田羊脂玉已减少面世。

    有照片是南正安赤膊站在玉器加工机器面前,似乎和工人正在切磋技艺。

    我扭头看他问,“这个你也会?”

    他淡淡一笑,“好奇。”

    *

    “在和田我们有一家玉器厂,里面的师傅手艺是当地最好的。那年我一时兴起,还想过亲手雕一个情侣挂坠,以后送给你。苦心跟师傅学了不久,好歹弄出来了,这么多年辗转流离,已不知道放到哪里了。”

    我再翻一页,一张风景照。

    红色沙漠的边缘,是红色草甸的绿洲,因有绿洲绝缘,绿洲之畔是靛蓝的一泓湖水。

    绿洲上有星点的马匹正在食草,沙漠上似乎还有它们四足踩踏的脚印痕迹。远望去湖水清澈流淌,视觉的冲击不亚于海市蜃楼。干渴与湿润可以如此完美地呈现,仿佛烈焰炙烤之下,踏一步就可以达到入骨的清凉。

    “真的好美,这样的景色有点不可思议。”

    “是很美。”

    他来了兴趣,滑下沙发,与我一同席地而坐,拉过大本的影集,指着照片为我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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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玛利克瓦特故城,东西南北辐射十几公里。周围沙山环绕,极目四望,还可以看到昆仑山脉的影子。”

    “赞木庙在和田西南,波斯名字叫‘库克玛日木’,意思是蛇山。传说伊斯兰曾在那里与蛇一同修行,所以叫这个名字。”

    *

    昆仑山山色巍峨,云雾缭绕,不仅气势恢宏,山势磅礴、高峻沧桑,而且星星点点、淡淡青绿。巅峰银装素裹、万仞耸立,直上云天。

    我悠悠开口,“被明月兮佩宝璐,世浑浊而莫余知兮。吾方高驰而不顾,驾青虬兮骖白螭。吾与重华游兮瑶之圃,登昆仑兮食玉英。”

    “与天地兮同寿,与日月兮同光。”他接过我的话,与我异口同声,促狭地眨眨眼。

    这是屈原的诗,两千多年前,他就是这样对昆仑山心驰神往,要梦想着脚踏祥云而上了啊。

    我眨巴着眼听,这个男人的博学让我有点好奇。

    他上过大学吗?

    他的人文地理知识都来自于哪里?

    *

    我不得不喟叹大学里正规教育教出来的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其实远离社会的潜移默化的影响,知识面狭窄到令人震惊。

    “新疆的万水千山你都走遍了?”

    他抿嘴一乐,带着刻意掩饰骄傲的调皮,却止不住我崇拜目光的穿透力,笑得可恨之极,“差不多。”

    “哇!”

    我翻到这页,不由得轻叫出声。

    南正安以清纯莲花的姿势盘腿,穿着白色维族人的长衫大褂,却是坐在雪山之下。

    “这是昆仑山?”

    “不是,是博格达雪山。”

    巍峨耸立又神秘莫测,雪白山脊闪烁着生命的诱惑。

    这是天山山脉的第一高峰,主峰和左右两峰肩连,三峰并起,形如峰架,恢宏壮观。山上积雪层叠、冰雪覆盖、银光闪烁。而中山却有着森林和草甸植被,景色秀丽。天池即在其林带之中,绿水与银雪相印成趣,形成极美的景色。

    博格达雪山上经常狂风怒号、气候恶劣,温度在冰点以下,滴水成冰,极难有生物存活。但在寒冰覆盖的沙石上,雪莲却养成了惊人的适应能力,傲然绽放。

    南正安的思绪却似乎悠悠而走,对那雪山目光流连,语气饱含追忆的意味。

    “博格达是一座了不起的山峰,我第一次在乌鲁木齐远远见到他,就莫名地伤感:那么神秘那么美,我什么时候才能走近它?也许这一辈子都没有可能。”

    “这不是去了吗?”

    “是去了,在山下远望,失魂落魄。你能理解这种感情吗?当面对一种极端圣洁的、高尚的、涤荡灵魂的精神,你会失去所有猥琐、阴暗、丑陋、掠夺的想法,只想臣服于它。

    它高高在上却又遥不可及,它俯视你的目光中饱含怜悯,在它面前你只可发现自己的肮脏和渺小,因为它是那么纯洁无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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