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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412章 一四一〇章 「岛主」年关
    南海道的巡视船「镇海」号缓缓驶过宿务岛东岸,船上灯火通明,笑语喧哗。船上载着从泉州采办的年货,准备送往更南边的苏禄据点。但对于那些散落在群岛间的流放者来说,这灯火如同天边的星辰,看得见,摸不着。

    三十里外的东岸,一片勉强平整出的海滩上,立着三座歪斜的木屋。木屋前挂着褪色的桃符,字迹已经模糊,依稀可辨「驱邪纳福」四字。

    熊世仁独自坐在木屋前的礁石上,望着海面那盏渐行渐远的灯火。身后传来咳嗽声,是他的继室,一个比他小二十岁的填房,原是同村贫户的女儿,当年被他用三石谷子「买」进门的。如今,她正发着疟疾,高烧不退,蜷缩在草席上哼哼。

    「老爷……药……」

    药早就没了。上个月分给了三个最壮的劳力,因为他们还能下地干活。女人?快死的女人,不值得浪费药。

    熊世仁没有回头,只是握紧了手里那块玉佩。那是他熊家传了三代的传家宝,羊脂白玉,雕着麒麟送子。当年在吉安府,这幅玉佩值三百两银子。如今,他只能靠摸着它,记起自己曾经是谁。

    木屋里传来婴儿的啼哭声,是他的继室去年生的儿子。孩子哭得声嘶力竭,饿了。但奶水不够,因为孩子的娘发着烧,没有奶。

    熊世仁依旧没有动。他只是望着那片海,望着那盏越来越小的灯火。

    五年后,十年后,这个孩子会记得什么?会记得他爹是个曾经拥有三千亩良田的大地主?还是会记得这片海滩上的饥饿、疾病、和无尽的绝望?

    他不知道。他只知道,那块玉佩,可能活不过这个孩子。

    宿务岛东岸的晨雾还没散尽,熊世仁已经蹲在礁石上半个时辰了。他手里攥着一根用竹片和棕榈纤维编成的简陋鱼线,线头垂进海水里,半天没有动静。膝盖酸痛得厉害,但他不敢动——动一下,线就可能缠在礁石上,这根线是他半个月的心血。

    身后传来脚步声。他没有回头,知道是那个从筠州来的涂扒皮。这老东西最近三天两头往他这儿跑,无非是想借他那口还能用的铁锅。

    「熊兄,今儿可有收成?」涂扒皮的声音比两年前苍老了许多,透着股小心翼翼的讨好。

    熊世仁没理他。两年前,涂扒皮在保和岛的内陆河边,对着家丁大呼小叫,活脱脱还是那个欺压佃户的富商模样。如今那副嘴脸早没了,颧骨高耸,眼窝深陷,穿一件补丁摞补丁的旧绸衫,袖口磨得稀烂。

    「我那口锅,昨儿又漏了个洞。」涂扒皮凑过来,蹲在他旁边,「熊兄行行好,借我用两天,我补好了就还……」

    「你上个月借的斧子还没还。」熊世仁的声音沙哑,像砂纸磨石头。

    涂扒皮讪讪地笑:「斧子……斧子让土人抢走了。我跟你说过的,那个叫……叫阿侬的部落,他们突然下山……」

    「那是你活该。」熊世仁终于转过头,盯着他,「你非要去山里找什么檀香木,你的人先动手打死了他们一个后生,他们不抢你抢谁?」

    涂扒皮低下头,不说话了。

    两年了,他们学会了很多东西。学会了辨认哪些野果能吃、哪些有毒;学会了用竹片刮鱼鳞而不是用刀;学会了在暴雨来临前把干柴搬进洞里;学会了对着土人部落的酋长露出讨好的笑。但有些东西,他们永远学不会——比如信任。

    熊世仁盯着海面,想起两年前刚下船时的样子。那时他还有六十多个族人、佃户、家丁。如今只剩下三十一个。疟疾带走了一半,土人的吹箭带走了七八个,剩下的,跑进了山里,再也没有回来。

    「熊兄。」涂扒皮的声音又响起,这次压得更低,「你听说没有,北边那几个寨子,派人去找那个……那个姓陈的逃户了。」

    熊世仁的手一抖,鱼线差点滑出去。

    姓陈的,叫陈阿狗,原是他家庄园里的佃户。两年前趁着混乱跑进山里,据说投靠了一个伊洛克人的部落。后来有人在山里见过他,腰里别着铁刀,身边跟着两个土人女人,还会说土话了。

    「找他做什么?」熊世仁的声音发紧。

    「请他帮忙和土人说话。」涂扒皮苦笑,「今年旱季长,上游的水被土人截了。章家和虞家那几寨,快没水了。」

    熊世仁沉默了很久。两年前,章家和虞家为了一片橡木林械斗,死了四个人。如今,他们要去求那个曾经被他们踩在脚下的佃户。

    「他们……开什么条件?」他问。

    「不知道。」涂扒皮摇头,「听说陈阿狗开口了,要两袋盐、一口铁锅、还有……还有一匹马。」

    「马?」熊世仁冷笑,「岛上哪来的马?」

    「范家堡有。」涂扒皮压低声音,「你听说了吗,北边那个范忠,从三佛齐商人手里换了三匹马。听说一匹给了那个姓朱的先生,两匹自己留着。」

    姓朱的先生,就是朱松。熊世仁记得他——那个曾经在政和县为官的人,那个和他们一起下船的「读书人」。可他不像自己,他两年前就去了南边,据说现在和范忠搭上了线,有了船,有了人。

    「朱先生……最近回来过吗?」熊世仁问。

    「回来过。」涂扒皮点头,「他的船队停在范家堡,说是要往北边运货。我远远看了一眼,那船……真大。」

    两人都不说话了,各自盯着海面,各怀心思。

    宿务岛南端,一座勉强算得上「庄园」的寨子里,情况稍好一些。这里是刘家庄,家主刘德生当年在赣西只是个中等地主,但他是最早学会低头的那个。

    他和山里的土著做买卖,用盐换木薯,用铁器换鱼干。他让庄里的年轻人学土话,娶土人女子,生混血孩子。他拆掉了祠堂里的祖宗牌位,换上了一块新刻的牌位——刻的不是祖先的名字,而是「天地君亲师」五个大字,但「君」字被他故意刻歪了一点。

    如果有人问,他就说这是「敬天法祖」。如果有人细究,他就笑笑,不说话。

    此刻,刘德生正坐在新搭的竹楼里,和两个土人酋长喝椰子酒。他用结结巴巴的土语说着今年的收成,用手势比划着明年想要更多的红木。土人酋长喝得满脸通红,拍着他的肩膀,叫他「刘兄弟」。

    刘德生笑着,心里却在算:这群土人去年答应给他的一百根红木,至今只送来三十根。他派去的两个通事,一个学会了土语,娶了酋长的女儿,再也不肯回来;另一个说土人要加价,否则下次连三十根都没有。

    「刘兄弟,喝酒!」酋长大着舌头,把一碗酒推到他面前。

    刘德生端起碗,一饮而尽。酒很烈,呛得他眼泪都快出来了,但他脸上依旧堆着笑。

    喝完酒,他回到自己的木屋。木屋角落里,蹲着一个浑身是泥的年轻人,是他去年从逃户里找回来的「通事」。

    「查清楚了吗?」刘德生问。

    年轻人点头:「他们和山那边的那批人做了交易。那批人出价比我们高。」

    刘德生沉默了片刻,然后说:「去告诉山那边的人,说我们愿意加价,加两成。再告诉他们,如果他们答应,年底我们多送他们三十把铁刀。」

    年轻人走了。刘德生坐在黑暗里,忽然笑了一声。那笑声很轻,轻得几乎听不见,但笑里没有任何欢喜,只有一股说不清的疲惫。

    两年前,他以为自己是最聪明的那个。如今他才知道,在这座岛上,聪明没用,活下来才是本事。

    同一时刻,和乐岛的椰林边缘,曾懋贤坐在一块礁石上,望着海面。他的身边围着几个孩子,最小的那个是他孙子,今年七岁。

    「爷爷,」小孙子用夹杂着土语的汉话问,「那个字怎么念来着?」

    曾懋贤低头看孙子手里的木牌。木牌上刻着一个字,歪歪扭扭,是他自己用炭火烧过之后刻上去的。

    「禮。」他一字一顿地念,「礼者,天地之序也。」

    孙子眨着眼睛,明显没听懂。曾懋贤叹了口气,指着木牌说:「就是……就是对人要客气,要敬重,要……算了,你就记住这个字吧。」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教孙子认这个字。两年前,他刚到岛上时,还幻想着在这片蛮荒之地重建一个「微缩版的中原」。他让孙子们背《三字经》,背《千字文》,背得小脸蜡黄,背得一个个倒下——疟疾、痢疾、饥饿,没有人能靠背书活下去。

    如今,他的族人只剩下不到四十人。那些背过《三字经》的孩子,死了三分之一。活着的人,学会了种木薯、捕海鱼、辨识有毒的果子。他们还学会了和苏禄人说话——用一种奇怪的混合语,一半是汉话词汇,一半是土人腔调。

    「爷爷,」小孙子又开口了,「阿妈说,明天要去山那边换盐。你能去吗?」

    曾懋贤愣了一下。山那边,是他最不愿意去的地方——那里住着苏禄人,那些被他骂了两年的「蛮夷」「野人」「不通王化」。

    但他知道,盐快没了。上次换来的盐,省着吃了两个月,如今只剩下小半罐。

    「去。」他艰难地吐出一个字。

    傍晚,曾懋贤带着两个孙子,沿着一条勉强能认出来的小径,走进了山里。这是他两年来第一次主动走进苏禄人的领地。

    苏禄人的村子建在一处山谷里,竹楼依山而建,四周种着椰子和香蕉。曾懋贤站在村口,手心全是汗。他知道,这个部落的酋长叫阿巴,他的一个儿子去年死于疟疾——而曾家刚好有人用土法治好了阿巴的女儿。这是他们之间唯一的「交情」。

    阿巴坐在竹楼下,看见曾懋贤,没有起身,只是点了点头。他旁边坐着一个年轻的女人,皮肤黝黑,穿一件破旧的汉式短褂——那是曾家去年送给他们的「礼物」,换回了三袋粮食。

    曾懋贤用蹩脚的土语说明了来意。阿巴听了一会儿,摆摆手,让人拿出一个小坛子,里面装着小半坛盐。

    「不够。」阿巴说,这个词他用的是汉话。

    曾懋贤心头一紧,转头看向孙子。孙子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布包,里面装着七八个用贝壳打磨的小挂件——这是他们最拿得出手的东西了。

    阿巴接过去看了很久,最后点了点头。

    交易完成后,曾懋贤正要离开,阿巴忽然开口,这次用的是一种半生不熟的汉话:「那个……那个药,还有吗?」

    曾懋贤愣住,随即明白过来——去年治好阿巴女儿的药。他犹豫了一下,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布包,里面是他最后的一点药材:「就这些了。」

    阿巴接过去,放在鼻子前闻了闻,点了点头,忽然从腰里解下一把短刀,递给曾懋贤。

    曾懋贤愣住了。这把刀他见过,是苏禄人用来砍椰子的,刀身不长,但很锋利。他知道这把刀在岛上的价值——能换十袋粮食,能换一头猪,能换一个女人的命。

    「给……给我?」他的声音发颤。

    阿巴点了点头,用土语说了句话。旁边的年轻女人翻译成半生不熟的汉话:「你给……给过我们药。我们……记住。」

    曾懋贤握着那把刀,手在发抖。他想说点什么,但喉咙像被堵住了一样。最后他只是深深鞠了一躬,带着两个孙子转身离开。

    走出很远,他忽然回头,看见阿巴还坐在竹楼下,旁边那个穿汉式短褂的女人正在给一个孩子喂饭。那孩子黑黑瘦瘦的,看不出是汉人还是土人。

    曾懋贤忽然想起自己第一次见到苏禄人时的愤怒——那些人「蛮夷」「野人」「不通王化」,凭什么和他说话?凭什么用那种眼神看他?

    如今,他用他们的盐,用他们的刀,他们的孩子穿着他家的衣服,他家的孩子学会了他们的土话。

    他想起了朱松两年前说过的那句话:「这放逐渊里,长不出芝兰玉柱。」

    他当时不懂。如今,在这片椰林深处,在这群穿着破衣、说着土话、皮肤黝黑、眼神却和汉人一样明亮的孩子中间,他终于懂了。

    芝兰玉柱,从来不属于这片土地。但人能活下去,孩子能长大,就够了。

    而棉兰老岛北岸的雨林边缘,卡加延河口,刘锡宏正带着三个儿子砍树。

    两年前,他刚下船时,双腿发软,几乎站不起来。如今,他已经能一口气砍倒一棵碗口粗的树,再拖着它走半里地。

    「爹,歇会儿吧。」大儿子刘大牛的声音发哑,脸上全是汗。

    刘锡宏没有停,只是摇了摇头:「不行,雨季快到了,棚子得加固。」

    两年时间,他的族人从七十一口锐减到三十二口。疟疾、痢疾、土人的袭击,还有一次可怕的洪灾,带走了将近一半的人。活下来的,都学会了沉默,学会了低头,学会了在绝望中寻找一线生机。

    最让他意外的,是大儿子刘大牛。两年前,这个从小娇生惯养的书生,连柴刀都不会拿。如今,他已经是全寨最好的猎手,能一个人在山里待三天,带回来野猪和鹿肉。他脸上多了一道疤——那是去年被土人的吹箭擦伤的,差一点就要了命。

    「爹,」二儿子刘二狗走过来,手里攥着几根草药,「今天又采了些这个,够换半个月的盐。」

    刘锡宏看了一眼,是当地人叫做「金鸡纳」的树皮。这东西能治疟疾,是岛上最值钱的「货」。最初是山里的土人教会他们认的——用一种混杂的手势和土语,花了整整半年才弄明白。

    如今,他们和土人的关系微妙得很。土人偶尔会袭击落单的人,但也偶尔会来交换东西。刘锡宏定了一条死规矩:不许主动靠近土人,不许单独进山,不许抢夺任何东西。违者,逐出寨子,自生自灭。

    这条规矩,救了他们的命。土人部落渐渐知道,这帮外来者虽然古怪,但至少「守规矩」。去年旱季,一个土人小女孩生病,他们用金鸡纳树皮救了她。后来那个部落送来一袋干鱼,作为谢礼。

    刘锡宏不知道那女孩叫什么,只知道她有一双很大的眼睛,躲在母亲身后偷偷看他们。

    「爹,」刘大牛忽然压低声音,「你说……范家堡那个人,真的会来吗?」

    刘锡宏的手停了一下。他知道儿子在说谁——朱松。那个两年前从北边过来的人,那个据说和范忠搭上线的「朱先生」,那个曾经和他们一样是流放者、如今却有了船有了人有了商路的人。

    「不知道。」刘锡宏继续砍树,「来不来都一样,咱们得靠自己。」

    刘二狗欲言又止,最后还是说出口:「爹,听人说,朱先生那边……招人。只要肯干活,就有饭吃,有衣服穿。他们还说,范家堡的学堂,连土人的孩子都收。」

    刘锡宏沉默了。他何尝没听说过?他的心里何尝没动过念头?但每次这个念头刚冒出来,就被他狠狠压下去——他是永州的大户,是举人出身,怎么能去投奔那些「草寇」?怎么能把自己的命交到那些「山贼」手里?

    可当他又一次从土人的袭击中死里逃生,当他又一次看见儿子们饿得发慌,当他又一次听说有族人病死……那个念头就又会冒出来,像蚂蚁一样啃食他的心脏。

    「爹。」刘大牛忽然又说,「如果……如果我们去了,那些死去的兄弟,是不是就白死了?」

    刘锡宏没有回答。他继续砍树,一下,一下,木屑飞溅,汗水滴进泥土里。

    傍晚,夕阳把雨林染成金色。刘锡宏带着儿子们回到营地。营地里,几个妇人在煮木薯粥,稀得能照见人影。最小的那个孩子,是他的孙女,今年五岁,蹲在地上玩贝壳。她旁边坐着一个皮肤黝黑的女人——那是去年从土人部落里逃出来的,据说是被抢来做老婆的汉女,后来部落内斗,她趁乱跑出来,被他们收留了。如今,她成了全寨最好的「翻译」。

    「阿妈,」小孙女用土语叫那女人,又用汉话问,「今天的粥怎么这么稀?」

    女人没有回答,只是把她抱起来,往嘴里喂了一口。小孙女舔了舔嘴,又蹲下去玩贝壳了。

    刘锡宏看着这一幕,心里忽然涌起一股奇怪的感觉。两年前,他看见这女人时,心里全是厌恶——蛮夷的女人,脏,野,不配和他们住在一起。可如今,没有她,他们根本活不到今天。她教会他们认草药,教会他们和土人说话,教会他们在雨林里活下来。

    他不知道该怎么定义这个女人。是「蛮夷」,还是「恩人」?是「外人」,还是「家人」?

    刘二狗走过来,低声说:「爹,张叔今天又发热了。怕是挺不过去了。」

    刘锡宏沉默了很久,最后说:「把最后那点药给他。要是不行,就……就按土人的规矩,烧了,把骨灰撒海里。」

    刘二狗愣住了。土人的规矩,是他们曾经最嗤之以鼻的东西。可如今,他们学会了。因为不按土人的规矩,死人会引来野兽,会污染水源,会让更多人死。

    刘锡宏没有看儿子,只是继续望着那片被夕阳染红的雨林。远处,有什么东西在移动——可能是土人,可能是野兽,也可能是朱松派来的使者。

    他不知道。他只知道,无论来的是什么,他们都必须活下去。

    入夜,营地燃起一堆篝火。火光映在每个人脸上,明灭不定。刘锡宏坐在火边,手里握着那把从土人那里换来的短刀。刀身上刻着一种奇怪的图腾,他看不懂,但他知道这东西能救命。

    刘大牛凑过来,低声说:「爹,朱先生……真的会来吗?」

    刘锡宏没有回答。他只是望着火焰,许久之后,才缓缓开口:「不管他来不来,咱们都得活着。为了那些死了的人,也为了那些还没死的人。」

    篝火噼啪作响,火星飞向夜空。远处,雨林深处传来不知名的鸟叫,一声接一声,像在呼唤着什么。

    而伊里甘湾附近的唐家营地,是这片地狱里唯一的异类。

    家主唐俭还活着,而且活得比大多数人都好。他带人用两年时间,硬是在河边的台地上开出了三十亩旱田,种上了从土著那里换来的旱稻和木薯。他用带来的布匹和铁器和山里的马诺博人交上了朋友,甚至娶了一个马诺博女人做继室。

    他的营地有高高的木栅栏,有日夜轮班的岗哨,有二十几个身强力壮的年轻人。他们学会了用吹箭,学会了设陷阱,学会了在丛林中追踪猎物。他们的武器一半是从明国带来的,一半是从土著那里学来的。

    此刻,唐俭正坐在自己的木屋里,面前摊着一张简陋的地图。那是他用两年时间走出来的,标注了附近十几个土著部落的位置、势力范围、以及他们最需要什么。

    「阿爷。」一个十来岁的男孩跑进来,是他的长子,原配所生。男孩手里拿着一串鱼,是刚从河里捕的。

    唐俭接过鱼,翻了翻,忽然问:「今天遇到达图人没有?」

    男孩摇头:「没有,但是看到他们的猎队在河对岸。他们没有过河。」

    唐俭沉默了片刻,然后说:「明天开始,不许一个人去河边。要去,至少三个人,带上刀。」

    男孩点头,跑出去了。唐俭继续盯着那张地图,眉头紧锁。

    他知道,现在的一切都是暂时的。那些达图人不会永远满足于只在河对岸活动。下一次雨季,下一次饥荒,下一次部落冲突,他们就会过来。

    那时候,他的三十亩田、他的木栅栏、他的二十几个年轻人,能撑多久?

    他不知道。但他知道,如果不撑,就是死。

    有人在礁石上钓鱼,有人在竹楼下交换盐和刀,有人在雨林里砍树、熬药、等一个永远不会来的使者。他们不知道彼此的存在,但他们都在同一个月亮下,用同一种方式,挣扎着活下去。

    夜色渐深,「镇海」号上依旧灯火通明。船主林元仲站在甲板上,望着远处那些星星点点的海岸线,眉头微蹙。

    「旅帅,这些地方的流放户,情况都不太好。」猛大虫徐震递上一份簿册,「登记在册的三百七十一户,两年来已注销一百零三户,失踪四十七户,剩下的……多半也不成气候了。」

    林元仲接过簿册,随手翻了翻。那些名字他大多不认识,那些数字也引不起他任何波澜。但他知道,这些人曾经也是大明子民,曾经也穿着长衫,捧着《论语》,在自家的祠堂里对着祖宗牌位叩首。

    「给他们送点粮去。」林元仲说。

    放屁虎童闯一怔:「可朝廷的规矩是……」

    「规矩是规矩,人是人。」林元仲打断他,「送点粮,让他们熬过这个年。明年能不能活,就看他们自己了。」

    童闯应了一声,转身去安排。林元仲依旧站在甲板上,望着那片无边的黑暗。

    他知道,他救不了所有人。那些注销的名字,那些失踪的尸骸,那些在岛上慢慢腐烂的梦——都是方梦华那盘大棋里的弃子。

    但他也知道,总有人会活下来。那些学会低头的,学会交易的,学会和土著睡觉的,学会把祖宗牌位换成地图的——他们会活下来,会在这片土地上生根,会长出新的枝叶。

    他忽然想起多年前,在澎湖那个小岛上,方梦华曾对他说过一句话:「林元仲,你要记住,这天下不是靠刀枪打下来的,是靠人一点一点活出来的。」如今,他终于懂了。

    月光洒在海面上,破碎如银。「镇海」号缓缓驶过,灯火渐行渐远。而那些海岸线上,有人在死,有人在生,有人在黑暗中睁着眼睛,等待天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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