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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二刻拍案惊奇 卷三十一到卷三十三
    卷三十一 行孝子到底不简尸 殉节妇留待双出柩

    削骨蒸肌的刑罚,实在是让人不忍言说。可世上有些人,却借着伸张正义的名义,行不义之事。司法审判若不公正,先施以残酷手段,执法者应当明白,权力需要善加运用。

    自古以来,戮尸弃骨都是极其严酷的刑罚。如今的法律规定,被他人殴打致死的案件,必须进行尸体检验。只有查出致命伤痕,才能判定凶手抵偿,判处死刑,这样做本是为了避免冤假错案,是良好的法律制度。然而,任何法律一旦确立,总会衍生出弊端。就因为有了尸体检验这一环节,许多奸猾手段便应运而生。那些企图诬陷他人的人,有时并非真要对方偿命,单是这一检验程序,就足以让对方吃尽苦头。

    这是为什么呢?只要官府批准验尸,地方上搭建验尸棚就会索要搭棚费;跟随官府的衙役、轿夫、吹鼓手,都要酒饭钱;仵作会索要开手钱、洗手钱;在官府面前,桌上的烧香钱、朱墨钱、笔砚钱也必不可少;就连毡条坐褥,都得由被告准备。更有一些品行不端的官员,还会索要摆案酒钱,甚至要求折抵盘盏钱,各种名目的费用数不胜数。即便验尸结果显示死者并无伤痕,被告一家的钱财也已去了七八成。就算最后判定原告诬告,又有什么用呢?所以,有些奸诈之徒与他人有仇时,就把人命官司当作敲诈的手段。官府写下一个“验”字,不过是动动笔的事,还觉得这是处理人命案件理所应当的程序,却不知这会给他人带来多大的伤害。除非是真正的命案,确实能验出重伤,以此公正地判定罪名,才符合法律本意。但刮骨蒸尸,将尸体弄得千疮百孔,与死去的人计较,实在是让人不忍直视。法律中因此有“不愿者听”以及“允许死者亲属递状申请免验”的条例,这正是圣明君主体谅人情之处。

    然而,世上有些残忍苛刻的官员,为了彰显自己的威风,或者出于私心怨恨被告,不肯听从死者亲属免验的请求,执意要按自己的想法行事。以至于打开久封的棺木,挖掘深埋的尸骨。哪怕伤者子女痛心疾首,旁观之人也为之落泪,这些官员依然铁石心肠,不为所动。如果原告不再坚持追究,就判定其受贿;亲友出面劝和,就诬陷他们私下和解。一味滥用刑罚,强行定案。他们自以为在为死者伸冤,却不知死者已经遭受了极大的痛苦。这种行为,简直是在自绝子孙!

    在福建,有个叫陈福生的人,在富人洪大寿家做佣工。有一次,两人偶然发生口角,陈福生言语不敬,被洪大寿狠狠打了一顿。陈福生刚吃完饭,心中气闷,竟得了气郁之症,病情越来越重,眼看就要不行了。临死前,他对妻子说:“我被洪家老爷痛打,含恨而死。但他家有钱有势,我们肯定斗不过。你千万不要听别人唆使,去诬告他害人性命,让我的尸体被检验,弄得粉身碎骨。你只需跟他说一声,他怕惹上人命官司,肯定会帮我们料理后事,还会供养你们母子,这样对我们反而更好。”

    妻子听从了他的话,等他死后,便去见洪大寿,只说:“自从被责罚后,他就一病不起,如今已经去世。还望老爷可怜我们孤儿寡母,帮我们拿个主意。”洪大寿见陈福生因自己殴打致死,心中本就心虚,听她这样说,正合心意,巴不得她不再追究,于是给了些银两,厚葬了陈福生,还承诺会经常接济他们母子,这件事似乎就这样平息了。

    陈福生有个同族兄弟陈三,外号陈喇虎,是个不安分、爱惹是生非的人。他见洪大寿家境富裕,有利可图,又觉得陈福生被打致死确有其事,就跑去怂恿陈福生的妻子,让她去告状申冤。妻子却说:“福生的死,虽然是受了老爷的气,但也是他命该如此。而且他死后,老爷好好地安葬了他,我们也不好意思翻脸,就自认倒霉吧。”陈喇虎说:“你们不懂,他出钱安葬,正好可以作为告状的证据。这样的富户,一条人命官司打下来,好歹能从他那里拿到几百两银子,怎么能就这么算了?”妻子说:“穷不与富斗,打官司要先花钱,我们上哪儿去筹钱?不如做个好人,不再追究,说不定老爷还会照顾我们。”

    陈喇虎见劝不动她,就亲自跑到洪家去恐吓敲诈:“我是陈福生的族长,福生被你家打死了,你用钱收买了他妻子,想把人命官司糊弄过去。你们要是想让我闭嘴,就得分我一杯羹。不然,自有王法在,你们别想轻易躲过!”洪家觉得陈福生妻子已经不再追究,大事已定,对于陈喇虎的胡搅蛮缠,根本不予理会。陈喇虎碰了一鼻子灰,心里十分窝火,不肯罢休,心想:“要告人命官司,得是死者的亲属才行。他妻子不肯出头,我自己去告又不行。我不如告他们私下和解人命案,把死者亲属也一起告进去,看他们还怎么辩解!”于是,他立刻写了状子,到府衙去告发。

    府衙接到人命案的状子,将案件发往理刑馆。负责审理的推官,是个极其残忍刻薄的人,最喜欢验尸,也乐于给人定罪,堪称是破坏他人家庭的“祖师爷”。他一拿到人命案的状子,又听说洪家是当地巨富,就想借此案彰显自己的威风。于是,他急忙下令抓人,还要求开棺验尸。陈福生的妻子实在害怕惹事,就和人商量:“我们递上免验的申请,事情或许就能平息。”于是,她赶紧写了状子递上去。推官却认为:“这明显是私下收买和解的情况。”拒绝批准免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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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家赶忙托人去求情:“死者亲属不想验尸,能否网开一面?”推官听了,反而更加恼怒:“有了钱,王法就不管用了?”他不仅驳回请求,还把陈福生的妻子赶了出去,坚决要验尸。陈家人无奈,只好抬出棺木,送到验尸场。众人齐聚,按照程序对尸体进行蒸煮检验。仵作深知官府想从重判决,哪敢不迎合?他们把红色说成紫色,把青色说成黑色,报告了两三处致命伤。推官大喜过望:“这次能扳倒一个富人,而且绝不手软,我的名声肯定能大大提升!”

    可等他查阅律例才发现,家长打死雇工人,只需判处埋葬费和徒刑赎金,并没有抵命的条款。最终,洪家白白花费了许多银子,陈家也不得安宁。陈福生原本已经好好入殓,却又被折腾了一番。大家都跟着受累,陈喇虎也没捞到什么实际好处,推官也没有因此获得好名声,反而都成了惹人厌的人。

    这场人命官司了结后,洪家觉得陈氏母子并未与自己作对,心中感激,时常照顾他们,让母子二人生活无忧。而陈喇虎本想借此谋个小富贵,结果却落得一场空,心里一直愤愤不平。

    一天,陈喇虎在外面喝醉了酒,晚上回家时,竟然在路上遇到了陈福生。陈福生埋怨道:“我好好地躺在棺材里,就因为你妄想敲诈别人,害得我尸骨散落,魂魄不得安宁,我岂能善罢甘休?你快还我命来!”说着,就把陈喇虎按倒在地,用泥土在他身上乱搓。陈喇虎挣扎不得,直到后面有人走来,陈福生才放手离去。陈喇虎顿时瘫倒在地,后面的人认出是他,便将他扶回了家。家里人以为他只是喝醉了,并未在意。

    没想到从那以后,陈喇虎浑身长满了癞疮,再也无法起床。他想出门去继续干那些搬弄是非、敲诈勒索的勾当,也不可能了。就这样,他被病痛折磨了半年,最终支撑不住。临死前,他对家人说:“我在路上遇到陈福生,他怪我告发让他的尸体被检验,所以来报复我。我活不成了。”说完便死去。他死后,家人听信旁人的话,担心癞病会传染,急忙将他的尸体抬出去,埋在浅土里。结果,尸体被野狗拖出来,吃掉了一半。这便是陈喇虎作恶的报应。

    奇怪的是,陈福生不去找殴打他的洪大寿寻仇,反而报复替他出头的族人,由此可见,验尸这件事,本就不是死者所希望的。做官的人应该明白,若不是万不得已,何苦去做这种极其残忍的事呢!要是死者亲属苦苦请求免去验尸,也应当予以同意。至于那些假的人命案,更不用说了,一定要在确认人命案属实之后,再进行验尸定罪。仅仅是先后顺序的差别,就能保全许多家庭。接下来,给大家讲一个宁愿自己赴死,也不愿让父亲尸骨被检验的孝子的故事。

    父仇未报怎能轻易放下,心中自有壮志豪情,愿以宝剑伸张正义。当恶徒被诛,自身也已无憾,此时法官难道还需要再进行验尸吗?

    明朝万历年间,浙江金华府武义县有个叫王良的人,出身书香门第。他有个族侄叫王俊,家境富裕,为人傲慢,平日里专靠放债获利,欺压百姓。就算是同族之人,无论关系亲疏,只要和他有金钱往来,他都分毫必争,一点情面都不讲。王良曾向他借了二两银子,每年都用自己教书的收入还利息,这样过了四五年,还的钱已经是本金的两倍了。王良觉得,都是自家亲戚,还到这个程度,往后利息就不用那么紧了。

    可王俊是放债人的性子,哪管对方是叔父?他说:“每年还的都是利息,本金一点没动,利息还得照常给,怎么能算还得多还是少?”有一天,他们在一位族长处聚会,两人各执一词,争论起来。王俊喝了酒,摆出财主的架势,手舞足蹈地争吵。王良气不过,又觉得自己是长辈,喝道:“你这脾气,还敢打我不成?”王俊说:“打了又怎样,财主打欠债的,天经地义!”借着酒劲,他根本不顾辈分,一拳打了过去。王良没防备,一下子摔倒在地。王俊更是不罢休,又拳打脚踢。族长急忙劝阻:“使不得!使不得!”等他好不容易把两人拉开,王良已经被打得不轻了。

    大凡酒品不好的人,一旦酒劲上来,谁都不认,什么事都不记得,只顾撒酒疯,蛮横暴躁,完全不顾别人是否受得了。当时,一个族侄把叔父打得遍体鳞伤,族长劝不住,好不容易把他们分开,让人把王良背回了家。王俊没了对手,也觉得没趣,便耀武扬威、吆喝着离开了。

    没想到王良伤势太重,第二天就生命垂危。他的儿子王世名也是个读书人,父亲临终前,把他叫到跟前嘱咐道:“我被族子王俊打死,这个仇不能忘!”王世名痛哭道:“这是不共戴天的仇,儿子发誓,绝不与他同活在世上!”王良点头后便去世了。王世名捶胸顿足,放声大哭,随即写了状子到县衙,控告王俊打死父亲,还把族长列为证人。县衙受理了此案,发牌让人把尸体抬到官府,准备验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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