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由检察员发言。”审判长道。
“本院认为,上诉人曹月山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理由如下:
一、红海公司未按期交纳高家庄村新民居项目五千万元启动资金,项目开发权利处于不确定状态,曹月山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未告知联达公司相关情况,存在欺诈行为。
二、根据调查,红海公司规模较小,自有资金严
《律师本色》第126章 针锋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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