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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61章明王府的红薯宴
    明王府。

    曹正淳将安妮小野纯一郎口中得到的东西记录在案,交给了周秉正。

    周秉正翻看了几眼,呵呵的道:“这群人果然就是这种尿性,敢打我干娘的主意。这个小野纯一郎留着吧,来年我们远渡重洋,还需要一个向导。我看这个小野就不错,但是你要提前防备恶狗咬人。”

    “属下明白!”曹正淳道。

    周秉正又冷笑道:“估计长安应该热闹起来了,某些人听不得两句好话,随便哄两句,被人卖了还给别人数钱呢。”

    “派人查一查,究竟是谁得了他们的好处。”

    “自古以来,家贼难防。”

    “本王绝不会绕了这些个蠢猪一样的东西!”

    曹正淳领命而去。

    谁知。

    就在这时。

    岭南刺史刘梦书求见。

    周秉正还没让他进来,就猜到了七七八八。

    果然。

    刘梦书进来后,随便聊了两句,便试探的问道:“王爷,岭南来了几个倭人,不知他们是不是得罪了王爷?”

    “得罪了!”周秉正淡淡的道。

    刘梦书被这简短的三个字噎个半死,硬着头皮道:“王爷,能不能把他们交给刘某处置?”

    “不能!”

    周秉正回答的没有半分犹豫。

    刘梦书心中叫苦不迭。

    王爷这说回复,他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了。

    这也太难办了!

    可是,这毕竟是东瀛来的倭人,若是出点岔子,他一个岭南刺史可兜不住。

    也没人给他兜底。

    不然,他也不至于在岭南做了这么多的刺史。

    但凡有点背景,谁愿意在这里待!

    周秉正淡淡的道:“刘刺史,我就这么给你说吧,这群倭人想要盗取红薯。红薯是什么东西,你应该听说过,但并不知到底如何。”

    “今天我给你交个底,陛下让我来岭南,明面上是贬我来此地,实则是让我在这里种植红薯,以备足红薯种子,尽快在整个大唐境内推广红薯。”

    “此物亩产可达三十石,即便是贫瘠的山地,亩产十石也没有问题。不管是北方之地,还是岭南这里,都非常适合红薯的种植。”

    刘梦书心中怦怦乱跳。

    这么神奇!

    真的有亩产三十斤的作物?

    虽然心中怀疑,但是明王没必要那这个骗他。

    再说,明王都说了,倭人来岭南的目的就是为了偷红薯。

    周秉正笑道:“刘刺史,留下吃饭吧。”

    “刘某就却之不恭了。”刘梦书也没推迟。

    他也明白了。

    明王这是想聊一聊红薯的事儿。

    随后。

    周秉正对一旁的专诸道:“老专,红薯大餐怎么说,学会了吗?”

    专诸拍着胸脯道:“少爷,你就等着吧,保证没问题。”

    刘梦书本来充满期待,但是看到专诸行将就木的模样,立即把这点期待掐灭了。

    不多时。

    一股奇异的香甜味道在明王府中弥漫。

    专诸亲自将做好的红薯饭端了上来。

    周秉正热情的介绍道:“刘刺史,这个是红薯粥,味道相当不错,来尝尝。”

    刘梦书激动不已。

    这可是红薯!

    新式作物!

    大唐还没有推广。

    他竟然能够提前品尝到红薯此物,与有荣焉!

    一口红薯粥下肚。

    甘甜之味在口中弥漫。

    “尝尝这个红薯丸子!”

    “还有这个凉拌红薯!”

    刘梦书惊呆了。

    没想到,红薯还可以生吃吗?

    咔嚓咔嚓——

    吃起来脆生生的,还甜丝丝的。

    别有一番风味!

    “这个是烤红薯,最经典的做法!”

    周秉正将一个黑乎乎的红薯递过来,皱眉道:“这个卖相不好,老专的手艺不够成熟,将就点。”

    刘梦书哪里敢挑食,接过来就咬了一口。

    “我说……”

    周秉正一阵无语,想阻拦已经来不及了。

    刘梦书口中苦涩。

    想吐,又觉得不给明王面子。

    于是,他只能硬生生的脱下,绞尽脑汁的想怎么形容烤红薯的口感。

    不然,明王听起来不是那么回事,他岂不是挺尴尬?

    谁知。

    周秉正拿起来一个烤红薯,示意他看着,然后示范性的将烤红薯的外皮剥掉。

    刘梦书:“……”

    他很想挖个坑钻进去。

    周秉正一边品尝着熟悉的红薯味道,一边道:“红薯亦菜亦蔬亦量,果腹感很强,再加上不挑地,耐干旱,又耐存储,是非常好的粮食。主要是口感也不错,唯一的缺点可能就是吃多了容易腹胀,便秘,尤其对肠胃很不好。”

    刘梦书激动的道:“果腹又高产,那就是好粮食啊!”

    其他的缺点,在他眼中无关紧要。

    听到这里。

    他也明白周秉正是有什么吩咐。

    当即。

    刘梦书表态道:“王爷,您有什么吩咐尽管说!如果是想在岭南推广红薯,刘某一定竭尽全力配合!”

    推广红薯,这是什么?

    这是功绩啊!

    而且,说不定因为这个功绩,他会从岭南离开,迁到其他更好的地方任职。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

    谁想做一个岭南的万年刺史啊!

    周秉正点头道:“刘刺史,推广红薯我正在岭南先进行。毕竟,我在岭南这么久了,对于岭南的百姓是有感情的。”

    “再则,岭南的气候非常适合红薯的种植,不需要太讲究种植的季节,能够以最快的速度将红薯推广起来,总结经验,让大唐百姓意识到红薯的优良性,也更方便在其他地方迅速推广。”

    红薯是一种新式作物。

    自古以来,民以食为天。

    即便是后世科技再发达,粮食依然是要一点一滴种出来的。

    一种新式粮食,不论它的产量多么惊人,再没有得到亲自验证前,哪一个农户也不敢随随便便种植红薯。

    万一红薯不如预期,他们来年吃什么!

    得到承诺。

    刘梦书抱拳道:“王爷,刘某替岭南的百姓谢谢你了!”

    “刘刺史不必如此。”周秉正微笑道。

    其实,他也是经过深思熟虑。

    通过剿匪令后,他在岭南百姓中有一定的威望,想要在这里推广红薯更容易一些。

    另外。

    李世民必然会让他推广红薯。

    换个地方推广,当地的官员会配合吗?

    以周秉正的行事作风,还不闹的翻天覆地。

    在岭南就不同了。

    至少,这里天高皇帝远,随便他折腾。

    周秉正又道:“红薯此物只要推广起来,来自于其他各国的人想要把红薯带回去,总会有各种办法。这不,东瀛而来的这群倭人就是为了红薯而来。与其严加抵挡,倒不如尽快让大唐百姓种植红薯,吃饱饭,比什么都重要。”

    听到这里。

    刘梦书才想起来今天来明王府所为何事。

    谁成想,周秉正提到红薯以后,这个话题就彻底跑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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