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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章 蓝梦触手怪传说
    好在唐笠并不是一个毫无阅历的毛头小子,而是一个饱尝社会毒打的中年屌丝,要想办法变通这个道理还是不难想到的。

    再说其实昨晚做规划的时候就已经想到了这个问题,也就是一开始下意识的想要尽可能的保持原汁原味。

    既然默写不下来,那就用自己的语言把故事讲出来呗?即便文笔差一些大概也无所谓吧?一是他对自己的文字功底有信心,觉得也差不了太多;第二还是那句话,现在自己才是原创,自己写成啥样,《鬼吹灯》就是啥样。

    想通了这一点,又不断的强迫自己不去想原著具体是怎样遣词造句,终于慢慢又艰难的适应了写作的节奏,码字的速度这才逐渐快了起来。

    临近中午唐笠不得不下机赶回家吃饭的时候,他发现自己一上午只写出了几千字,连第二章都还没完成。这让他不由得打心底里发出一声感叹:“还真是万事开头难啊!”

    把保存后的文档保存在提前申请好的雅虎邮箱里,唐笠火急火燎的结完账就往家狂奔。

    自己可是个还有一年就要高考的高中生,要是让父母发现整天整天的泡在网吧里,腿都能给自己打折。以后要再像出来上网可就有点难度了。

    紧赶慢赶在爹妈下班回到家前赶回了家,唐笠打开电视装模作样的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对此情景一起回到家里给儿子做午饭的唐爸唐刚、唐妈程晓芝倒是没啥意见。儿子也就这半个月的暑假,看看电视算不了什么。

    两口子回来得现炒菜做饭,吃完饭稍稍休息一下就得离家去上班,时间也着实紧张的很。不过也算是正合唐笠的心意,文抄公这事儿开了头也就起了瘾头,心里还是很痒痒的。

    等到爸妈一离开家,唐笠的眼睛就一直顶在客厅墙上的钟表上,基本上就是踩着父母离开小区大门的脚步就冲下了楼。

    这次的进度要比上午快了不少,唐笠正在逐渐适应文抄公这个身份。

    下午来上网的人显然要比上午多不少,于是唐笠那间隔原来越短的飞快手速不出意外的吸引了更多的人。

    其中还有几个打扮前卫的小姑娘。

    说是前卫,其实就是非主流。也亏了这年头杀马特还没出现,不过还是不太符合唐笠这个看惯了二十几年后漂亮小姐姐的家伙的审美观。

    在这个网络初兴、网吧都还算是新鲜事物的年代,像唐笠这样十指如飞盲打的人并不多见,瞬间就成为了这帮小太妹们崇拜的对象。

    还真别奇怪。

    唐笠清楚的记得上一世自己见到过不少那种在网吧包夜就只为了在qq上同时n多个陌生人聊天甚至互骂的小太妹。

    她们并不是所谓的“卖茶小妹”,就只是纯粹的喜欢打字罢了。

    当然这种情况只存在于网吧初生的一年时间里。

    说真的,这个时候唐笠要是有心思,使出点后世饱受熏陶知道的那些套路,没准儿直接就能泡走一个两个的。

    不过沉浸进去的唐笠并没注意到这些人,注意到了也不会关心,他深知自己现在的情况是“时间紧任务重”,每一点上网的时间都是很宝贵的。

    状态越来越好之下,唐笠下午奋战到了五点,算算一整天一共写了也就一万字出头,心想实在是太慢了点。

    父母下午是六点钟下班,唐笠必须赶在他们回到家之前赶回去。不过下机之前,他还得把今天写的三个整章上传到几个提前查好的bbs上。

    没想到在这一步又遇到了意外。

    这年头的论坛相比后世实在是简陋的可以,就只能发一些文字,不但有字数限制,还没有任何可以调整排版的插件工具。对于唐笠这个有轻微强迫症的家伙来说特别不适应。

    加上注册账号比较麻烦以及网速堪忧,等到他用最粗糙原始的排版方式把这三章上传完毕之后,一看时间已经过了两个小时了。

    也就是这年头能搜到的bbs没几个,所以也不用费那个脑细胞去判断选择哪几个影响力比较大、用户比较多,不然他再耗上一天估计也搞不定这一步。

    唐笠是简单粗暴的把能找到的论坛都发了,甚至还有两个台湾的bbs。

    要问他为啥知道那是台湾的网站?因为繁体字儿呗!

    其实这两个台湾的论坛才是最被唐笠重视的,因为更容易让台湾的出版社注意到。

    也得亏这年头国内是能上台湾网站的,省的他再费事去翻墙挂代理了。别说台湾的网站,现在就连美国的《花花公子》都他妈能上!

    因为错误估计了上传文字的效率,唐笠索性也不下机了,出门找了个报刊亭用公共电话给家里打了一个,谎称自己找初中同学玩,晚上一起在外面吃了。

    这倒也不是唐笠有强迫症似的非要把当天写的第一时间上传而不是先存一存稿。实在是这年头的网民数量太少,信息传播速度完全没法和后世相提并论。

    早一天让人看见自己的小说,就能早一天获得反馈。

    真要是自己估计错误,《鬼吹灯》并没掀起啥波澜,他绝对会毫不犹豫的让《鬼吹灯》这部经典直接烂尾太监,然后立马开始尝试下一个想法。

    毕竟这一年自己的主要任务还是复习备战,真正能用到事业起步上的时间并不会很多,可经不起浪费。

    经过第一天的探路和适应,在接下来的六天时间里,越来越熟练的唐笠进度也越来越顺利,他就像一个执行程序的机器人一样每天都重复做着同样的事情。

    起床--去网吧--回家吃午饭--去网吧--回家吃晚饭--躺床上回忆构思接下来的小说情结--睡觉--起床。

    周而复始,终于在暑假的最后一天也就是7月16日下午完成了《鬼吹灯之精绝古城》第三十一章《地宫》的更新。

    7天时间他差不多码了18万字,平均每天25万字。

    这个码字速度也让他一时间成为了这一片经常来这家名叫蓝梦网吧上网的年轻人眼里的牛逼人物。甚至在他不再来这里上网之后的很多年里,都流传着一个“蓝梦触手怪”的传说,而且越穿越邪乎,最夸张的版本都已经达到看不见残影的境界了。

    也间接导致了日后洛水市的很多网吧名字都起名叫蓝梦网吧。

    在这期间为了节省开支,唐笠每天连水都是从家里带的,全部的花费就是王非,七天一共花了7多块钱。高一高二两年积攒的零花钱也被消耗了差不多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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