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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三章 维度世界的变化
    维度空间,维度小世界,现在的小世界已经成长到了直径方圆二十多万公里的大小,世界内星球也有八万多公里直径,算是颗大星球了。星球内生物体型也是颇为巨大,因为星球重力被地球意识控制在地球的两倍,并没有发生超大型生物的出现,以及星球重力影响生物体型增长的情况。

    对于有些说法,重力越大体型越小的言论,江歌表示不可尽信,那只是拿地球生物去别的星球重力环境下的情况,事实上地球的重力也不算小,可是在地球恐龙时期还是出现了十几米高,几十米长的生物,现在哪怕陆地上现在都有大象这种吨位的生物,海洋里的鲸类就不说了,体型太大,只能在依靠海洋生存。

    事实上只有有足够多的能量和氧气,不管多大重力的环境,生物都能依靠自己找到生存的方法,其中就有走体型大力量强的肌肉猛士,也有走体型小数量多的苟道专家!还有在中间自由选择空位的种族生灵,不管你是强是弱,大自然都有你的位置,所以不存在绝对的真理,有的只是被限制的真理。

    而在这颗八万多公里的星球上就出现了一些争夺大体型的物种,他们极度好强,并且不断战斗,但双方实力相差不大,这种情况在江歌没有限制基因的基础上爆发出了相当大的潜力。要知道现在世界内能量不说极度高能,至少算是富的流油,所以植物们生活的相当滋润,个个粗壮茂盛,哪怕失败者也能夹缝求生,在植物大量光合作用下,水被转换形态,产生大量氧气!在氧气增多,且食物能量充足下,生物们开始极度进化,因为食物多了捕食者繁育增多,从草食动物到肉食动物,再到吃草的变荤素不忌,植物也是倒刺横长,毒性飙升,甚至还会用根须长成陷阱用在坑杀动物。

    在这样的环境下,竞争犹为激烈,谁都是猎物,没有绝对的食物链顶端物种,这种情况下变通就成了选择,想要活的自在,只能更强,于是有高大强力路线,毒性攻坚,速度取胜,数量为王的各种路线被开发到了普通生物极限,快如几倍音速的飞行物种不再是禽类的专利,有些地上生物也拥有了飞行的能力,而且直逼禽类生物的生存空间,真是应了那句话,“打败你的不一定是同行,而是跨界选手。”

    但禽类也有优势,那就是体重轻,攻击力也不弱,虽然地上生物能飞了,但多数都是飞不高,速度慢,体重高的憨憨,被他们戏耍都没脾气,但他们往往皮糙肉厚,很难被杀死,而且还能威胁到它们的老巢。所以能不招惹就不招惹,招惹了一定要解决掉这个隐患!

    而其中就有一些特别强力的地上飞行生物,他们全身鳞甲,力量强大,因为想要飞行,所以翅膀位置肌肉骨骼进化的特别结实粗壮,同时为了攻击力,利爪也是相当长,并且他们是在原本身体背部新长的双翅或者四翅,个别还有多翅,但飞行效果好不好真不好说,各有各的选择。

    如那山中霸王猛虎一族就出了不少飞天虎分支,真的是如虎添翼,真不是盖的!这双翅膀可不止会飞,在翅尖部分全身骨刺,便是曾经的同类都靠近不了就会被像两扇锯齿刀劈成几瓣。而且力道相当强,但不意味着尖牙利爪就荒废了,同样升级了。老虎作为曾经的山中王者,虽然如今被各种强力生物挤下位来,也不容小觑,现在飞天虎的出现,极大的挽回了虎虎的威严。

    而所谓马在陆地上叫骏马,马在河里叫河马,马在海里叫海马,那马在天上就叫天马!天马,一种神话中才存在的生物,就是一匹马加两个翅膀,多么脑残的设计?人在陆地上骑马是因为马耐力速度都是陆地生物中的优秀选手,而且吃素攻击力相对猛兽来说有点弱,但跑的快就是优点。对人类来说,虽然猛兽骑着威武霸气,但猛兽野性太大不好训化,攻击性强,耐力更差,估计跑不了几步就得趴窝要吃了,没有吃的骑背上的就是吃的,弑主几乎是必然。所以人类才对马情有独钟,甚至给他插上翅膀飞上天也要骑它。

    但马在天上的速度在各种电视电影里展示的一清二楚,慢的一匹,还不如地上跑呢!有那功夫还不如骑鹰类猛禽,关键时候还能战斗,战斗力还不低。

    但现在小世界星球上他喵的真有一群带翅膀的马!!还真是赶时尚。大家都在长翅膀,江歌看着这群憨憨,觉得它们下场可能并不好。可是没想啊没想到,这群看着傻的马战斗力竟然不弱,飞行速度更是不得了,处于顶端飞行生物行列!

    这是什么情况?难道天马真能飞的快,于是他仔细观察发现,这已经不算普通马了,已经属于超凡物种了,原因就是这马不仅荤素都吃还吃石头,嘎嘣脆那种,听的牙疼。原来这种石头是蕴含了高能粒子的石头,这种高能粒子石头散发着辐射却更加温和,这是被世界转化覆盖了其致病性,保留了刺激基因变异的特性,让接触它的生物细胞向着自己想发展的方向改变。

    “这是个好东西啊!”江歌想到,至于马的攻击力高这点,很正常,在这小世界星球上就没有攻击力低的生物,哪怕是只小蚂蚁,被几十只咬中,就算地球人过去也得被毒翻,然后被群殴吃掉。而且蚂蚁也不都是小的,大如小狗比比皆是。而这群“天马”能飞的快,是因为他们是两对翅膀相互交替运动,就像蜻蜓一样,也不知道学的谁,毕竟这种操作还是有不少动物拥有的。但因为这种石头辐射的缘故他们可以时刻调整飞行方式,速度自然越来越快,而且遇到危机说不定还能爆种。这石头能量不少,算是高能晶石的一种,在小世界属于普通货,星球内部地下还有不少呢,都是这些时间储存的,就看有没有聪明蛋,幸运崽遇到发现了。他们倒是能感觉到是不是好东西,就是距离很近才行。江歌也不会多加干涉,顺其自然,万物自有缘法,不必强求。

    江歌在想,既然出现了超凡物种,世间有一就有二,很快这里就会是超凡物种的天下,但超凡并不意味着就强。那些巨型生物一口吐沫也可能淹死那些普通超凡种,所以在一定情况下,大就是美,大就是强,大就是王中王是有道理的,如果不够强那就是还不够大。

    但小到极致也是非常强,就像头发江歌幻象里的山海人族,直接变小成接近光粒子大小,在现实宇宙拥有接近光速,在那么微小颗粒下光速动能可以破开一切有形物体,至于多深就要看对面防御如何了,也许你只能破开一厘米就力竭了呢!所以不好说。但一般生物都挡不住这种攻击,就是现在所有的小世界生物也无法做到,也就江歌能做到,对于常年用神念压缩细胞的他来说属于熟能生巧。

    现在江歌本尊的细胞已经极为微小,但还没到原子的程度,但他可以用神念包裹自身进行类似瞬移的操作,这是因为他肉身虽比常人重很多很多,但他神念已经强大到覆盖几百万公里的程度,肉身在神念带动下基本没有多少质量,可以瞬息几百万公里,肉身到达目的地无需停留又能瞬间几百万公里,周而复始,一秒内就能跨越上千万公里的距离,可比光速二十九万九千七百九十二点四五八公里每秒快多了。但这属于全速下的状态,众所周知满负荷运转容易过载!所以保持百万公里的常规速度才能维持神念消耗少于增长。而在星空赶路建议还是利用恒星光芒来的方便,还省力,虽说光没有自身跑的快,但光却无时无刻不在运动着,搭个轨道车多舒服还不耗能量。

    江歌就有这个想法,他想着把自己细胞缩小到光粒子大小,然后让细胞攀附在恒星光粒子身上,顺着光粒子流流浪。如果一颗光粒子因此速度变慢,他还可以用神念拉扯别的光粒子,这样就不会出现速度变慢的情况。

    想到就做,江歌挑中几颗细胞,当即能量提供让细胞增殖分裂,但细胞总体大小不变,由于细胞压缩的足够小,所以分裂的细胞只会更小,很快从一颗完整的细胞一分二,二分四,四分八,八分十六这样几何式增殖,一个江歌细胞大小的江歌就出现了,细胞江歌体内同样有几十万万亿的小细胞。而这些小细胞就差不多和光粒子同等大小了,如果还不够小它们还可以自行压缩。

    严格说起来这几个细胞江歌不算是江歌本尊的分身,他们是一体的,分身之所以叫分身,是分出身体后才叫分身,现在这种只能叫化身,他的神魂神念都是江歌本尊做主导,除非本尊撤出细胞江歌体内,那细胞江歌就会成为一具拥有自我的分身。

    因为是在他体内做实验,所以这几个江歌细胞化身都很强力,连他们的小细胞也很有实力,不比那些毛发分身差多少。主要也是能量供给够了。

    江歌本尊出了小世界立在月球附近太空中,这里光线好,视野全,周围全是恒星散发的光芒,其中独属于太阳的光芒尤为夺目!这是因为太阳足够近也足够大。江歌想了想,该去太阳安个家了!也不能舍近求远不是,都要雨露均沾!

    于是放出那几颗细胞化身,化身随之爆散成一片细胞粒子云,随后三五成群,十个一组的追逐着恒星光芒而去,眨眼就消失的干干净净。他们有的顺光而行去往恒星光芒要到达的地方,有的逆光而上,去往散发恒星光芒的方向,就像水流里逆水而上的鱼儿,速度也不慢。当然如果他们在途中神念观察到有意思的地方也可以脱离这段光粒子流,进入其他光粒子流中,就像换乘地铁一个道理。

    对此,江歌非常满意,这下子彻底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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