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不知姓何名何,一日见候鸟翱翔于苍天,出入从由,羡其自由无忧,故取姓飞鸟;有望己成材,凌驾于飞云之上,故曰凌云。”
这就是我——飞鸟凌云,为什么叫这个名字的缘故。
此时十六岁的我,正百般无聊地趴在院子的栅栏上,望着外面:
穿着黑衣服的人有十个,都拿着刀;穿着土黄色衣服的共十三个,三个拿着弓箭,其余的拿着斧头。
“王麻子!我老赵今天告诉你,要么乖乖把这块地让给我们,要么去死!”黑衣服的首领骂道。
“死赵头,我老王爷告诉你,我们天王帮也不是吃素的!”另一方的首领喊道。
“哼,那就试试吧!兄弟们,上啊!!!”赵头喊道,然后提着刀就冲了上去!
“拼啊!!!”王麻子也下令,领着自己的人就冲了上去。
瞬间,就是一场街头混战,赵方的三个前锋被弓箭手射死了,王方冲在最前面的俩士兵被赵头砍死了,然后又有五个赵方的人被乱刀砍死了,王方付出了三死的代价。看样子王方赢了。
战局千变万化,就在王麻子沾沾自喜的时候,赵头大喊一声:“兄弟们,上啊!!!”
实现藏在接到另一边洋房里的人头冒了出来。
“哈哈哈!我早就猜到了!”王麻子大笑道:“弟兄们,出来吧!!!”
同一边又冒出了几个人头,一段极短时间内的沉默后,战斗变得更加热烈,霎那间血流成海,王麻子和赵头扭打在一块,周围不断有人牺牲,和平的橄榄早就不见踪影。
“撤退!”算上各方的援军,赵头的部队还是没有王麻子多,于是乎只好识时务者为俊杰。
“追击!”占了便宜的王麻子下令道,天知道这样的好机会会有多少。
黑衣服的人撤退了,黄衣服的人追了上去,所留下的是伤人,还有死亡与悲哀。
我没有救他们中的任何人,他们都不是好人,也都不是坏人,所以我没义务救他们。
我知道你会想问我为什么会这么清闲,当然了,这里是百草堂,我是第四十三代掌门人。我派创始人——飞鸟守良,不知做了什么好事,给我们留下了‘百草堂’这一大宅子,强大的祝福让这里免于战火的摧残——任何不受欢迎的人无法踏入。
我的家百草堂,与外面相比可谓人间仙境。这里的奇珍药材你在外面是肯定找不到的,我们家的本草丹药是修练的极品!我们的医术举世瞩目!我们的秘法…好吧,只算比较厉害。
“凌云,看样子又发生了一场恶战啊!”一个穿着旗袍的姑娘踏进了我的家门——她是我的青梅竹马,大我一岁,叫花锦红。
“锦红姐,我要的东西修好了?”我问道。
“你小子就只关心自己的东西啊?”花锦红假怒道:“给你!”
我接回了那样东西——一把扇子。
这不是一把普通的扇子,花家的制扇工艺可谓全国领先,轻巧坚固,扇的正面画着一幅水墨山水画、提着一首小诗,背面则是四个大字“龙凤呈祥”。不知这样,这把扇子内部藏有暗器,可以射出针,配合自家制的毒药,实战起来很耐死。这就是我的武器,龙凤扇,花了几天时间维修,终于好了。
“谢了,锦红姐,这一瓶丹药你拿去吧!”我递给她一个不起眼的瓶子,“这里有二十粒。”
“那么贵重!”花锦红假装很震惊。
“少来了,你也知道,配方是祖传的,原材料都是自家种的,设备也是祖传的老家伙。成本为零。”我说道。
“就和你开开玩笑,来,这里有两百万,你拿去花吧。”花锦红给了我一个钱袋子,说道。
“那么多?我也不好意思的。”我说道。
“已经扣除扇子的费用了。”锦红说道:“在这里可能没什么市场,但你也知道,我家可有开拍卖场,客户都是来自世界的大人物,他们对你的本草丹药可是很满意的,三颗丹药起拍一百万,尝尝拍封顶。这两百万先收下,我下几周再把剩余的八百万分批给你补上。当然这些要我们会用一年的时间分批卖完,要控制好量。所以就这样了,再见!”
看着花锦红的离开,心想到:“也好,至少未来的几个月不愁吃饭了!”
我的生活就是这么平静,一般不用出门,哪怕出门买菜碰到人乱斗,我也能全身而退。和锦红合作的钱足够我潇洒了,偶尔给人看看病,挣点小钱。
如果没有碰到她……
但我又庆幸能碰到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