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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联:倾心
    “你回来了啊!”当晚上凌云回到家中,他所看到的是渔歌穿着围裙,对着他笑,听到的是那一句问候。

    看着满桌子的菜,凌云不知该说什么:“早知道我就不出去了!”

    说完,凌云拿出刚从菜市场里买回来的猪肉。

    “总在你这住着也不好意思,饭就我来做吧!”渔歌说完,就坐在桌边吃饭。

    事实上,凌云和渔歌所做的菜系完全不同,但都愿意尝试。所以凌云针对蛋不是炒在饭里、而是盖在饭上,鸡肉煎完不是直接吃而是红烧的做法,还是尝试了,都挺好吃的。

    唯一令凌云不愉快的,莫过于杯子里那杯浅绿色的、浑浊的液体:“这是什么?”

    “抹茶。”

    凌云尝了一口,要不是自己的教养,早就吐了:“这玩样也好意思叫茶!我洗茶壶的水都比他有味道!”

    “是不是我应该加点牛奶?”

    “茶里面加牛奶?什么鬼畜喝法?”

    “要试试吗?”

    “不要,我的茶叶很贵的!”

    除此之外,二人仿佛没有什么其他的争逐,渔歌则是闭口不提新门派的事——她清楚,要想要他入伙,得慢慢感化他!

    第二天的中午饭是凌云做的。

    “好甜!”这是渔歌的答复。

    “本帮菜都是甜的,吃吃就惯了。”凌云回答道。

    “不过你们竟然把鸡蛋炒在饭里,有点超常啊!”

    “盖在饭上就不超常了吗?”

    很显然,凌云十六年没出过黄土滩,渔歌十七年没出去过,都对异地美食不了解,好在俩人都爱吃,愿意接受新的事物——除了凌云对茶叶的严格。

    “但你家的糖好像和我家的口味不一样。”

    “当然,我们这有四种不同颜色的糖!”

    “我们有十种颜色的糖!”渔歌的好胜心上来了,掏出一罐金平糖。

    “不就是阿爷卖的色素精吗?”凌云说道,然后指了指旁边一堆绿色的长杆子说道:“用那个扎的。”

    “竹子?”

    “你家拿竹子做糖?!”

    “甘蔗?”

    “你家甘蔗是绿油油的?”

    “青甘蔗?”

    “也对,不过我们叫他‘甜芦粟’。吃法和甘蔗一样。”凌云回答道。

    此刻凌云的心中想的:和这家伙一起吃饭,就不能安心下来,吃不好饭,她什么时候走?

    渔歌读完心后,心想:呵呵,我们走着瞧!

    晚上,渔歌没有回家吃饭,凌云先是挺高兴的。

    除了他下意识地,做了两人份的菜,备了两人份的碗筷。

    愣住的他,以“以防她突然回来”为由,安慰自己。

    有了渔歌的打扰,没法安心吃饭。渔歌不在了,饭是完全吃不下去了,食不知味。

    另一边的渔歌,因为捉弄凌云而暗爽——这回他也算慢慢离不开我了,我有把握拿下他!

    只是,为什么我也有点吃不下饭。

    难道我也慢慢离不开他了?

    渔歌是午夜时分回来的。

    打开门,屋里很安静,安静得恐怖!

    “小飞鸟,你不在吗?”渔歌上到二楼,敲了敲凌云的房间门。

    没有反应,渔歌脑袋贴上门,听到了一阵急促、痛苦的喘息声。

    没时间多想了,直接开门。渔歌所看到的是,凌云蜷缩在地上,痛苦的嘶叫着,双手向空中乱抓,像是在宣泄无尽的苦痛。

    “没事吧!小飞鸟!”渔歌急忙跑过去,抱住凌云的上半身。

    凌云好像没有听清,大口地喘着气。

    “没有发烧……”渔歌摸了摸凌云的额头,说道:“该死,为什么我不会治病呢?”

    “不要,不要再离开我……”忽然地,凌云迷迷糊糊地说道,转身抱住了渔歌,紧紧地。

    “这家伙,说什么胡话?”渔歌脸红了。

    风声急促,来者不善!

    “他们的目标是……不能让他们得逞!”凌云神志未清,没头没尾的说道。

    “敌人是吧?我去去就回!”渔歌公主抱着凌云,把他轻轻地放在床上,盖上被子。穿上夜行服,拔刀就出去了。

    三个土黄色衣服的人,站在外面,不说就知道是谁!

    “彼岸花·凋零曲!”渔歌此时正不爽呢,一招下去,觉得对方准得翘辫子。

    “武魂召唤!”没想到三人都是武师,而且武魂都是虎,这武魂攻守皆备,而且证明这几人都是通神以上。

    “你以为有武魂了不起?虚弱诅咒!”渔歌拿刀指向几人,这虚弱诅咒能让敌人的各身体素质直线下降。

    “分身砍!”趁对方不注意,渔歌释放出自己的幻像,并注入灵力和剑气,那幻影以自杀式的进攻,一击砍死了一人。

    “上啊!”另外两人缓过劲来,跟着冲了上去。

    “龙凤舞·悔恨!”一道黑影,两人身首异处。

    “凌云,你身体好些了?”渔歌心里的那块石头,总算落下了。

    “我没事,我……”看样子,凌云记得发生了什么,脸红的低下头。

    “没关系了。”渔歌说道:“不过,你们这还真是卧龙藏虎。”

    “他们是天王帮的人。”

    “天王帮,他们是谁?”

    “进来说话吧,外面冷。”

    屋内,渔歌从凌云口中,了解了事情的大概:

    话说一百年前,黄土滩受到魔物的袭击,当时保护了这里的人的,是一群当地的小混混和地痞——据说是一个厉害的人看上他们的无所事事与不要命的特性,教他们武功,建立了一个名为天地组的帮派。他们确实打败了魔物。

    后来,那个厉害的人死了,天地组由王麻子接管,并改名为天王帮;可惜他们改帮名顺便把组的宗旨也改了,开始不干好事,令凌云印象最差的,是王麻子曾组队夜袭了不少良家妇女。

    于是乎,组内有一部分人开始不满,赵头作为副帮主,决定劝说王麻子,未果,一气之下带部分人马出走,建立地虎帮与其对势。就这样两帮派间打打停停数十载了,也没个结果。

    于是乎就有人打起更强大的力量的主意,其中这黄土滩最厉害的,莫过于飞鸟氏的时辰令和本草丹药。于是,就有人来抢了。

    “我们能做点什么吗?”听完故事后,渔歌问道。

    “不能,我无意参与他们之间的斗争。”凌云说道:“但是,他们竟敢直接来抢,呵呵,看样子是有必要要天王帮灭亡了!”

    “我来帮忙吧。”渔歌说道:“你真的不要紧吗?”

    “你是说那个吗?”凌云冷笑了一会:“我们飞鸟氏每几个世代就会出现一个奇特的状况。”

    说罢,凌云拿出一个黑色水晶球——测灵力的,把手放上去,出现黑色的数字六。

    “黑色的灵力?”渔歌很惊讶。

    “没错,红蓝绿代表适合修炼武术、仙术、魔法,混合色是组合。而黑色,则是无。这也就是为什么我能修炼时辰令——先提条件是没有灵力属性。但负作用:就是每个月有那么一会,很麻烦!”凌云解释道:“那可有够难受的,还好有你。”

    “是吗?”渔歌说道:“那我们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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