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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章:连哥布林都能看懂的神奇魔法书
    好大一座宫殿式的建筑群,金黄色的琉璃瓦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烁着耀眼的光芒。金顶、红门,古色古香。远远望去,这座建筑群半隐于群山之间,竟是如此和谐,无不诉说着其主人为建造这座住宅所花费的精力。而其磨损的地面,似乎又在诉说着它的年代久远。

    这是圣弗尔西斯海岸的一座贵族府邸,其主人是这座海岸城市的世袭伯爵。爵位,分为“公、侯、伯、子、男”五个档次,伯爵,已经是拥有一座极为宽敞的封地的存在了。而这位世袭伯爵,已经是一只脚迈入了侯爵的境界了。为什么呢?因为,他是一位非常强大的魔术师。

    魔法,是神的恩赐。也是神的认可。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成为魔术师。在这个世界,魔术师就是最著名、高尚的职业,素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赞誉。传说,在超古代战争中,有一位名叫慕轲的魔术师,凭借一己之力,硬撼了一个万人军团,无一活口。从此之后,魔法与科技的地位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世界变得以魔法为尊。

    而在此战之后,魔法师们为了避讳,也便将自己称为魔术师,也算是对创世之神的尊敬。事到如今,著名的魔术师的事迹在一代代先辈的耳濡目染之下,形成了一个个威严、神圣的传说,也是每一位魔术师毕生的追求。不过,像是我提到的,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学习魔法。做为神的恩赐,它并不会对所有人降下。所有人出生后不久,都会被邀请到教堂进行一次鉴定,以确定这位新生儿是否可以学习魔法。如果他有学习魔法的潜力,那么,他此生必定身份显赫——所有有潜力学习魔法的新生儿,在被确定的那一瞬间开始,便是男爵;一旦他的后代也可以学习魔法,就可以晋升为世袭男爵,永享富贵。

    而今天,圣弗尔西斯海岸的男主人,怀里抱着自己襁褓中的孩子,朝着教堂走去。“神啊,请您朝着我的孩子降下恩泽,让他可以一睹您无上的尊容。您曾经降奇迹于世间,使得冰雪消融,洪水退去;诺亚登上了方舟,摩西获得了教诲,(所罗门获得了智慧。

    “我知道,您是万能的神灵,您创造了整个世界和其中的一切生命。您让绿叶变得翠绿,您让花儿绽放出绚烂的芬芳,您让万物在您的光辉下茁壮成长。同时,您也是伟大的奇迹创造者,您让失明的人重见光明,让瘫痪的人重新行走,您让延续千年的疾病得到治愈。

    “神啊,请您也向着我的孩子降下您的神奇力量,让他能够感受到您的存在和成就。请您给予他光明和勇气,让他能够克服生活中的困难和挑战。请您让他在您的光辉中茁壮成长,成为一名能够为社会做出贡献的优秀人才。愿您的恩泽永远伴随着我的孩子,祝福他健康、幸福、快乐。”在路上,伯爵一次次的念着这份祷告词。据传,这份祷告可以让襁褓中的孩子获得神明的青睐。但是,这份祷词究竟是从何而来的呢?这就不得而知了。

    只是,今天的结果,竟是让伯爵十分的失望。“伯爵大人,请您恕罪。您的孩子,他……并没有法力。”牧师颤颤巍巍的站在伯爵面前,宠溺的看着沐浴在圣光里的孩子。他此时吮吸着自己的拇指,好奇的看着这庄严神圣的教堂,难得的没有哭出来。或许,他并不知道,没有法力,对自己的打击会有多大。看到父亲向自己走来,他甜甜的笑了,伸出了自己的双手,向自己的父亲讨要一个拥抱。

    伯爵抱起他,也对牧师行了一个礼。牧师也还了一个半礼。自己虽然和这位伯爵称兄道弟,但是在神圣的教堂之内,他的权力还是比伯爵要大一些。牧师牧师已经把没能发现法力潜力这件事怪罪在了自己身上。自从这位伯爵掌权,这圣弗尔西斯海岸的经济已经发生了质变,现在这个城市已经成为了方圆百里最富庶的城市了。所谓夜不闭户,百里通衙,在这里体现的淋漓尽致。牧师也很无奈,这么优秀的一个伯爵,他的第三子,居然没能获得神明的注视。伯爵离开了教堂,怀里紧紧的抱着自己的三子……

    十年后。

    “小少爷,您真的该吃饭了。”管家已经第五次进来催促这位三少爷了。现在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可这位爷还把自己埋在书堆里呢。

    “哎呀,麦克爷爷,您就饶了我吧,我真的不饿。”不是从桌前,而是从书架下的一个书堆里探出了一个小小的脑袋。是一个十岁左右的少年,五官十分匀称。相貌平平,没有什么很大的特点,却长的十分精致。他的眼神深邃,似乎透着一股聪慧和机智,看上去是个很聪明的孩子。此刻,他轻轻合上了自己手里的《关于土属性魔法的二次开发——以岩盾为例》这本魔法大学高级教案,对着麦克管家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

    看着他手里的书,麦克的心都要化掉了。他从会说话起,就从来没有中断过对魔法的学习。不过,事实证明,一个人有没有成就,天赋也占了很大的比重。六年了,整整六年,他甚至没有使用过哪怕一个一阶的魔法,没有。

    “小烨子啊,不是爷爷说你,你想学习魔法,这是一件好事;但是,第一,你得按时吃饭;第二,把书拿到桌子上看!”麦克用不容置疑的语气,对这位古灵精怪的小家伙说。可是,这一段对话,在两人之间已经上演了无数次了。

    “不要,在地上看书多方便,这样起码可以节省我从书架走到桌前的时间。”慕容烨撒娇道。一双大眼睛水灵灵的,盯着老麦克。可是,做为管家,老麦克的抵抗力岂是这么低的?麦克直接走进了他的房间,一只手飞快的捏住了他的耳朵,把他拽了起来。

    “疼疼疼!”慕容烨双手已经甩成了两个大风车。

    “谁让你不听话。”老麦克并没有理会他的撒娇,依旧是把他拽到了餐桌前,打开了保温罩。“快,吃饭。”

    “燃烧吾之烈焰,闪烁汝之……哎哎哎!”慕容烨双手合十,正在吟唱,可是却被老麦克一记手刀打在了脑门上。

    “你呀,先把最基本的火球术练好了再练这烈焰之刃吧。这可是三级魔法,连老爷都不熟练呢。”老麦克又对着他的脑袋揉啊揉,眼里是无尽的宠溺。老麦克有三个孩子,可是在很久以前,死在了战场上,而且没有留下后代。对他来说,慕容家的三个小子,就像自己的亲孙子一样。

    “哎呀,麦克爷爷,我练不会嘛。爷爷示范一下吧!”慕容烨的眼里尽是崇拜的光芒,就差有星星蹦出来了。

    老麦克再一次拍了拍他的脑袋:“我老爷子哪会这些东西。别想转移话题,你,吃饭!”

    “爷爷……”

    “吃饭!”

    “爷爷…………”

    ……

    拗不过这家伙,这顿饭又是吃了一个多小时。送走了麦克爷爷,慕容烨也暗暗叹了口气。他当然知道自己和爷爷都不能使用魔法,也知道爷爷的不容易。他做这些只是为了逗他开心而已。对慕容烨来说,他只是在尽全力让自己做的更好,仅此而已。既然身边就有一个需要自己帮助的人,那么,自己又有什么理由不帮忙呢?只是,自己真的很不甘心,不甘心自己真的无法学会魔法。

    大哥和二哥都在魔法的世界里学有所成,现在已经可以使用第二阶的魔法了。而魔法,一共只有四阶而已啊!能够使用四阶魔法的人,可以说是提着灯笼也找不到,被大众熟知的,一共就三人而已,而且,他们三人无一不是国之重器的存在。

    “唉。算了,再看一个小时,睡觉。”慕容烨说完,又扎进了书堆里。

    “唉。”一声不可能出现的叹息。

    “谁?”慕容烨下意识的从书堆里弹射起步,双拳平举到胸前,俨然一副武术家的模样。可是,行家一看就能发现,他的身上,除了破绽,什么都没有。

    “可怜的孩子。”这次,慕容烨听清楚了,是一个冰冷到极致的声音。明明是用的人类的语言,可是,慕容烨扎扎实实的打了一个寒战,这个声音,完全没有“生机”。听到这个声音,就像是听着指甲刮过黑板一般,十分刺耳,让人汗毛倒竖。

    “……谁?”慕容烨已经完全退到了墙角,不妙的是,门口在另一边。屋内的温度貌似有些下降,因为他的身上已经布满了鸡皮疙瘩。屋顶的灯泡在摇晃了几次之后,已经完全暗下来了。不过,这并不是因为碎掉了。在慕容烨的视角里,它明明在发光,自己却无法看到屋里的景色。

    不多时,一具魁梧的骷髅,缓慢的由透明变为清晰。说他魁梧,是因为它的身高足有两米五以上。它全身没有一丝的肌肉,没有一丝活物的气息。它的腰部有一颗很大的红色宝石,几乎填满了整个胸腔。肩披一件紫黑色的披风,下罩一套“浴衣”,看上去十分随意,却处处透露着威严,像是像一个正在度假的……将军?两肩有一根很长的骨头做为装饰。“浴衣”上也挂满了各种饰品。看来,露出自己胸前的骨头是它有意为之。

    “你,是谁?”慕容烨试探性的问。在这个地方与他发生争执,对慕容烨来说是如此的不妙。他可以确定,眼前的这位是一位十分了不起的存在,起码,拍死自己和捏死一只蚂蚁没什么两样。不,捏死蚂蚁可能还会困难一点,毕竟,蚂蚁太小了,可能会从它的手指缝里钻过去。

    “孩子啊,被你所信仰的神明抛弃了吗。”它弯下腰,伸出了自己的右手,轻轻抚摸慕容烨的面颊。冰冷,阴森,让人厌恶。可是,慕容烨的心里却产生了一股暖意,除了麦克爷爷,它是唯一一个对自己好的生物,哪怕它并不是人类。曾几何时,因为自己不会魔法,被大哥和二哥冷眼相待。大哥是世袭伯爵的爵位继承人,必须和家里的所有人打好关系;可二哥,就完全是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对自己百般羞辱。甚至有一次在自己的生日上,用一发火球术炸掉了自己的生日蛋糕。那是自己唯一的礼物。小镇上的人们虽然对自己不是特别糟糕,但是也一样没有什么好的脸色。毕竟,自己是这伯爵府上唯一一个没有法力的嫡子。是自己拉低了伯爵,也就是父亲的地位。

    此刻,慕容烨的身体似乎已经不再属于自己了,他已经陶醉在了这不属于人类的温柔里。“请问,您是来拯救我的吗?”慕容烨问。

    “啊,拯救……嗯,是啊。孩子。你我已经关注了你十年了,从你出生到现在。虽然你无法学习魔法,但是,你那认真的模样,让我十分动容。”它说。

    “您,可以让我学会魔法吗?”慕容烨死死盯着它,此刻,他的脸上写满了坚毅。没有半分面对麦克时的戏虐。

    “我可以。但是,我所教你的魔法,很强大,很危险。它们甚至不属于这个世界。我也不能保证,你学会了它们之后,会不会变成我这个样子……虽然我本就是不死者,但我却对身为人类的你有好感。在你身上,我找到了我的影子。”它伸出了另一只手,轻轻让他靠在了自己的胸前。它的骨头膈的他有些不舒服,但还是把头埋进了这漏风的胸膛。

    “老师。”慕容烨说。

    “嗯。你是个好学生。”它一遍遍的抚摸着慕容烨的头发。看上去,就像是在抚摸小猫似的。“我会让你成为这个世界的overlord。”

    “overlord?那是什么?”慕容烨抬起自己小小的脑袋,看着眼前的骷髅。

    “那不重要。我送一本书给你,看这个,比你自学几百年都有用。不过,你很可能会不能再学这个世界的魔法。你愿意吗?”骷髅微微推了推他,好让自己看起来严肃些。

    “谨遵师命。”慕容烨看起来比它更严肃。

    “好。”只见骷髅伸手一招,从虚空里抓出一本样式古朴的记事本。它通体深黑色,有金色的法阵做为装饰。法阵的复杂程度,是这个研究了“一辈子”魔法的家伙都不曾见过的。可以肯定的是,三阶魔法的法阵,绝对没有这么复杂。这本书的书皮竟不知道是以什么材质制成,拿在手里居然会觉得暖暖的。开本不大,倒更像是一本手册。正面,是一只飞翔的雄鹰,以及一个醒目的标题:《连哥布林都能看懂的神奇魔法书》。

    “老师,这是?”接过这本书,慕容烨问。放在手里反复摩梭,居然会有一种幸福感。

    “这是一本魔导书。我把它托付给你了。就让我看看,你这小家伙可以有多大的成就吧。十岁,不算晚。使用这些法术的时候你注意一些,很多都是很邪门的法术,别在人们的面前释放,否则很容易被当成异端。当然,如果你做了什么让我不高兴的事情,我会考虑把你除掉的。”它说。

    “是。”慕容烨的心里该有多高兴啊!这可是学习魔法的捷径啊!如果不是见到了这位,我这辈子可以学习魔法吗?努力,终于获得了回报。“不能松懈,否则,该如何对得起老师?”再看看这本书的封面,慕容烨刚抬头,眼前的景色却恢复了正常。是我眼花了?慕容烨低头,手里,的确是《连哥布林都能看懂的神奇魔法书》。

    慕容烨总算是走到了桌前,怀着朝圣的心情,打开了这本书。书里的字迹十分工整,但就在两秒后,字迹居然自己飞了起来,钻进了慕容烨的脑袋里!

    慕容烨居然没能叫出来,灯都没关,就这么沉沉睡去。在家里人看来,他不过是又熬夜研究魔法了。当然,他是学不会的,只是在浪费灯火而已。

    大坟墓。

    “大人,您真的给他了吗?”

    “嗯。我们需要人类来做一些不死族所做不了的事情。不过我真的很好奇,人类究竟可以到达一个什么样的境界。里面是我所学过的所有魔法,就让他自己玩去吧,反正也不在咱们这个世界。没有世界级道具,他应该是过不来的。静观其变吧,时间还很长。”

    “是。”

    ……

    第二天清晨,慕容烨的眼睛伴随着第一道照射入他房间的阳光而睁开。

    “燃烧吾之烈焰,闪烁汝之光华。其形为剑,其职为,断罪!”火光,自慕容烨的右手手心里升起。房间内的温度骤然升高,顿时让他汗流浃背。他却十分兴奋。三阶魔法,最低都是三阶魔法。在自己的脑海里,足足有上千个魔法,甚至有,“十阶以上,还有超位魔法吗。世界真大啊。老师,谢谢您。”

    他再看看桌上的魔导书。魔导书之所以珍贵,除了背面的八阶法阵之外,就是,这玩意是一次性的……

    ps:我和时迁言前辈创建了一个书友会,欢迎进来捕捉作者。71445157,“圆桌骑士组织”欢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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