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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六章 大侠震惊夏楼镇 包子巧遇铁匠陈
    马天宝在徐州喝下点金水后,居然神奇的好了,于是,众人拔道,开始上路,准备找个安全的路线,返回京城,于是,众人商议,先南下去扬州,再坐船北上去楚州,再返回京城。

    于是,出发前,马天宝带着大家去了万国集市,打算筹备一些路途上使用的用品。

    云吴带着大家买了几箱换洗的衣服,还为马天宝买了一些护甲和防护用品。

    马天宝和苏吴则买了一些雨具和防火的毯子。

    随后,大家又买了一些干粮和常备的药品。

    完事后,马天宝看了看货物的箱子,有点多,一辆马车,难以携带,

    于是,马天宝又跑到了对面的马市,去买了三辆马车回来。

    这些马车都是四轮的,可以拉货,也可以拉人。

    而且这些马车还都是进口货,车盘上配备了轴承,可以自由的转向。

    因为,马天宝有十五匹汗血宝马,所以,连马车上配套的马匹也省了。

    备好马车后,马天宝陆陆续续的骑来了十二匹汗血宝马,每车四匹,马力充足。

    剩下三匹汗血宝马,马天宝寄存在了徐州的万国马市里。

    车备妥当后,大家开始装货。

    货装好后,大家开始分车。

    马天宝驾着一辆马车,带着云吴和玉吴,保护她们的周全。

    宁宁是武家出身的,胆子大,驾着一辆马车,载着货物和钱粮。

    玥儿年长一些,驾着一辆马车,带着几个丫鬟。

    苏吴自告奋勇,架着原来的那一辆马车,装着马天宝的护具和武器。

    分好车辆后,大家出发上路,急匆匆的往徐州城外赶去。

    为了确保周全,大家上了一条官道,沿着一条小河,往南方驶去。

    到了晌午时分,车队来到了郊区,停在了河边的夏楼镇。

    云吴看到这个小镇上还挺热闹的,便来了兴致,说服大家在此。

    这夏楼镇上的人,多以务农为生,兼有养殖和手工业,少有富商和贵胄。

    因为边上有一条小河,所以村民们集资修建了一座小桥,取名叫做“归家桥”。

    镇南有一条街市,东西走向,长约五里,靠南的一侧,有许多的客栈,常有往来与徐州的客商在此歇脚。

    马天宝一行人来到夏楼镇后,选了一家客栈,叫做“留香客栈”,暂居与此。

    客栈有三栋小楼,各有两层,围着一个小花园,园中有一个池塘,里面养了很多的鲫鱼。

    店家常用此塘中的鱼拿来做菜,犹以“鲫鱼白菜汤”最为有名。

    发明此菜的人,是一个大厨,曾在王宫里当过差,从一个老御厨的手里学来了这个手艺,后来,回到家乡,寻找营生,与几个同乡变卖了家产,租了地主家的老宅子,开了这家留香客栈,用此菜为特色,招揽往来的客商,久而久之,成了这里远近驰名的特色菜品。

    难得住到了这么有名的客栈里,马天宝和大家也点了一碗上好的鲫鱼白菜汤。

    细细的品尝了一番,果然,名不虚传。

    这汤的做法极为考究,装填之法也颇为不同,盛在一个青瓷大钵里,菜到半程,汤满七分,用料朴实,美味难挡,豆腐洁白如玉,软软绵绵,青菜悠悠碧绿,脆脆甜甜,鲫鱼大小各一,先炸,再炒,后煮,皮薄肉嫩骨酥,伴上葱花,芹菜,胡椒,大蒜,汤头浓郁,气味扑鼻,喝下去,鲜香无比,口齿留香,正因如此,此汤又有别名,叫做“珍珠翡翠白玉汤”。

    “啊…”,喝了一口,果然,名不虚传。

    马天宝喝过之后,如痴如醉,心想,这留香之名,便由此而来吧。

    众人食毕后,去结账,见掌柜乃为一胖胖矮矮之人,自称姓李,穿着一件短袖薄挂衫,披着一条白色长围布,布上还略有污迹和油渍,闻上去还有淡淡的香葱味道。

    马天宝看了看,料想此人便是那做汤的客栈大厨,也是本店的老板之一。

    他自称“李大侠”,练有一门武林绝学,叫做“祥龙掌”,可以断骨分筋,破石碎玉。

    而二老板,自称姓刘,乃为一书生模样,常有一女子在其左右,呼之为妻。

    其妻长相曼妙,身材高大,应该是北方之人。

    三老板姓陈,乃为一名武夫,曾在南方的蜀地征战过。

    后来,三老板回到了家乡,与大掌柜共同经营这家客栈。

    坊间多有人言,三老板藏有一本武林秘籍,名曰“烈火寒冰掌”,威力无穷。

    此烈火寒冰掌乃为天山十六使之一的杨左成所创,更乃为天山凌霄宫的三大绝技之一。

    不知为何,使得三老板在军中服役时,获得了这本武林秘密,悄悄的带回了徐州。

    后来,也因为这件事情,三老板常常被外人称为“火掌柜”。

    此三人自称为夏楼镇三杰,常在镇外的一石台子处,擂台比武,与往来客商的保镖,或者经过此处的侠士比艺,渐渐的闯出了名声。

    而夏楼镇也因名声大振,被世人称为“比武镇”。

    镇上的百姓和官府及商户自行筹资,设了一个“华夏第一”比武大会。

    胜者赏钱一个金锭,虽然,钱数不多,但是,常有为博名号者,自夸武艺者,精研技艺者,或欲图出师下山者,前来此处比武,一博其力,大展才艺。

    因此,常年往来,便多有侠义好武之人云集与此,与各方豪强一展身手。

    但比武之期却有规定,每天春种过后,入夏之时,方可比艺。

    马天宝等人来到夏楼镇时,已到农闲之时,比武之期,也即将到来。

    四面八方,千里之外,好武之人,云集于此,等着上台,大显身手。

    入店第二日,马天宝等人来到街上走动,正巧看到西街的一个拐角处,正在搭台子。

    此擂台就在一条小河的边上,周围挤满了人。

    这个台子有几丈之大,呈圆形,中间设有一个红心,边上设有两条圆线,对面就是一个看台子,摆的溜长,好像是裁判席。

    周围隔了几步远,就是一圈铁栏杆,围住了台子。

    隔栏外还安放了十几张桌子,并设有长椅,每个桌子上都设有了茶席。

    出了圆桌阵,又是一排铁栅栏,供那些站客,呐喊围观所用。

    台子的左边立有几个大白布,上面写了名字,顺序,排位,估计是用来决定胜负之名的。

    右边还设有一个登记处,只要五十个铜板,便可入名,立状,上台献艺。

    但生死有命,点到为止,可使用拳脚,刀剑,棍棒,长戟,长枪,铁臂,盾牌,锁链,弓弩及各种奇门遁甲,但唯独不准使用暗器及各种毒物之类阴险狡诈的武器。

    马天宝等人跑过去围观的时候,已经是开始报名的第三天了。

    一个大白布上写了大大小小五十多个名字,有的是白号,有的带着武馆和门派之名。

    随行的几个小妹子,估计是嫌马天宝死的还不够早,居然怂恿马天宝过去报名。

    结果,被马天宝给严词拒绝了。

    马天宝声称自己只会使用暗器,所以按照规矩,不准上台。

    于是,这些闹货嚷了半天,只好作罢。

    随后,大家去擂台的会客处,订了一个圆桌,正在中间靠后的地方,既安全又稳妥,视野极好,气氛估计也不错。

    举办方给了一个门贴和一个入门牌,还给了一本入门观赏的小册子。

    上面写着,三日后开战,请自备雨伞,干粮,药物,盾牌,防身器具,呕吐袋,金疮膏及各种擦血布,不准带茶叶,酒水,烟草,槟榔,大力丸。

    并禁止携带武器,暗器,毒物,宠物,及不知名的生物。

    女士入场请穿素服,不要带金银首饰珠宝,以防盗贼。

    所有来宾不得喷洒花露水,古龙水,红花油,清凉油,金银花,银杏果,以免干扰台上比武。

    “哇,写的可真详细啊…”马天宝看了看入门手册,心里嘟嘟囔囔的。

    苏吴在一旁算计着,三日后?按着手册上的时间,抛开今日,应该还有两天了。

    返回到客栈的路上,正巧遇见卖杂货的,开始出摊了。

    大家顺着西头往头,开始闲逛起来。

    忽然,听见前面喧闹无比,但是,却没有围成一个看热闹的人圈,大家都朝两边躲开。

    马天宝好奇的远瞭,以为是不是有马车失蹄了,急忙拉着几个女孩子躲到一边。

    可是,等了半天,也没见到马车过来。

    于是,出于好奇,马天宝带着大家走过去看热闹。

    这时,只见几个穿着武甲的男子,在一个卖葫芦的老者摊前,叫嚣着说“老头,你家的孙女到哪儿去了啊?”

    老者坐在一个木凳子上,胆战心惊的样子,抖着双手,含着眼泪,艰难的对他们说“求求你们了,求求各位大爷,饶了我家孙女吧。”,说着,还对着他们点头表示感谢。

    马天宝看了看边上,站着一些前来比武之人,各个高头大马,手持利刃,居然也在一旁看热闹,而那些镇民更是莫不敢言,躲在一边,生怕沾染事端。

    马天宝拍了一个卖绣花球的老板,问了问缘由。

    老板畏畏缩缩的,低声说道“这些都是米家山来的盗贼,经常在附近的镇子里闹事,他们啊,还经常过来找媳妇呢,也就是强抢民女。”

    马天宝听了以后,大为光火,接着问老板,为何官府不管?

    老板小声的对马天宝说“以前徐州府的官兵还来插手,可是,只从张大人辞了官,这里就变得昏天暗地了,官府无能,就无人敢前来过问了,镇上的官僚,手上没有几个兵丁,更不敢过问,除非他们伤人纵火,否则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马天宝看了看那些比武的人,好奇的问“这些人不是侠客吗,怎么不敢出手?”

    老板看马天宝是外乡人,就解释给他听,说“这些比武的,都是来拿钱的,拿名的,哪儿敢管这些闲事啊,再说了这米家山的贼盗,人数众多,事后肯定要来寻仇啊,谁敢管啊?”

    马天宝还想接着问点什么,可是,忽然,看到这群狗贼推了老者的摊子,拉着老人的衣领,想要把他拖走。

    于是,马天宝心中大怒,怒火中烧,立刻往腰间摸去,想要拔刀。

    “啊?!没带武器?!”,马天宝尴尬的看了看自己的腰间。

    这时,苏吴也看出了马天宝的心思,急忙拉着马天宝的手臂,凑到马天宝的耳边,悄悄的说“别惹事,这些都是江洋大盗,贪财好色,我不怕你行侠仗义,可是,你看看我们几个,全是女孩子,要是让他们知道了,恐怕…”

    不等苏吴说完,马天宝就回过头,看了看身旁的几个小姑娘,长得漂漂亮亮的,心想,万一这些混蛋发现了她们,起了歹心,连累了几位公主,岂不是自找麻烦,得不偿失吗?

    见到这个情况,苏吴拉着大家到后面,轻轻的对大家说“看来以后,我们几个要化作男装上路了,这样安全,马大侠也可以省一点心力。”

    大家听到以后,觉得挺有道理的,就同意了苏吴的想法。

    可是,大街之上的事情,又该怎么解决呢?

    就在马天宝进退维谷的时候,大街上站出来了一个人,穿着一身黑色的武士服,戴着一顶蒙面纱的黑色帽子,隔着黑黑的帽纱,看不清楚他的样子,只见其手上还拿着一柄红色剑鞘的宝剑。

    这个人在对面的一家饭馆里吃东西,看到外面发生了这种事儿,便结账出来,潇洒的走到了门口,再大步流星的走了过来,二话不说,就要开始行侠仗义。

    这位大侠手持宝剑,没让宝剑出鞘,就这样伸出了剑身,挡在了那些匪徒的面前,结果把这些小贼给吓了一跳。

    大侠也没有开口说话,就这么挡着匪徒前进的路线,欲图阻止他们的恶行。

    这些小贼估计也是平时嚣张惯了,看见有人出来挑头,便二话不说,一句脏话喷了出来,然后,立刻拔出刀剑,想要和这位大侠拼命。

    这位黑衣侠客,瞬步闪开,侧过身子,还是没用让剑刃出鞘,直接握着剑茎,竖起剑柄,用铁制的剑鞘,朝着一个小贼的胸口拍了一下。

    只见这个小贼,立刻喷出了一身的鲜血,然后,往后倒去,飞出了至少一米多远的距离。

    边上的看客们见到此幕,纷纷惊愕。

    其他的几个小贼,看见有人过来找事,便立刻拔剑出来,想要帮忙。

    电光火石之间,这些小贼便冲到了这位大侠的面前。

    只见大侠凌波微步,转了个身子,然后,又连续的转了三圈半,退到七步之远,闪出了一个距离,然后,提起剑把,直竖剑身,用力一推,使剑鞘飞了出去,然后,正中了一个小贼的胸口,这个小贼毫无躲闪之意,便被拍了在地上,又往后退了数米远,口吐鲜血而死。

    对方人多势重,又来围攻,这位大侠也不害怕,一个健步,跨到了两个小贼的中间,只见红光一闪,随手向前,舞出了一个半圆形的剑影。

    随后,两个小贼便痛苦的“啊”了一声,向两边倒去,手上的武器也掉了一地。

    但是,这两个小贼的身上却没有一点的剑伤痕迹。

    原来,这位大侠根本没有让宝剑出鞘,而是用剑鞘轻轻的舞了两下,就把这些贼人一命呜呼了。

    这时,不等另一个小贼反应过来,这位大侠立刻后步跟上,身子往下一压,做出了一个弓步,然后,动作如风似光一般的迅捷,手中的宝剑也带着剑鞘,划出了一道美丽的惊鸿,从下到上,划出了一个半圆,挡住了这个小贼的偷袭攻势。

    随后,只见这位大侠转动右手腕,将宝剑的剑标对向了左边,然后,一个合手,宝剑从右手边滑到了左手边,紧接着,只见大侠左臂弯曲,使肘部与剑鞘平行,然后,轻轻的往上一举,再用力一推,剑标之处正好撞到了那个小贼的心口,使这个小贼立刻口吐浓血而死。

    此时,又有一伙贼人跑了过来,意图从正面偷袭这位大侠。

    大侠不慌不忙的健步站立,收回手臂,单手拿住剑库,滑到鞘口处,然后,左手按着宝剑的剑格,直起手臂,轻轻一推,宝剑顺势飞出,剑墩向前,剑从在后,宝剑的剑锋还挂在红色的剑鞘里,只见剑墩飞出了一半,撞在了歹徒的身上,又见红色的剑穗轻盈的飘荡了一下,跟着宝剑立刻回鞘,完好无损的落在了剑鞘里,好像刚才根本没有出过鞘一样,那个小贼,肝胆俱裂,吐出了鲜血无数,侧身飞出数米远后,倒在了一片血泊之中。

    边上的三个贼人还想过来偷袭,便围着大侠,想要刺击他的身体。

    不等三人站定位置,只见大侠右手握着剑茎,从左边拿过宝剑,一剑向前,快速刺去,这时,剑鞘飞出,亮出剑面,剑脊的边上还刻着几个小字,而剑面的上纹却是梅花朵朵,这把宝剑的剑鞘才飞出到剑锋的三分之一部位,大侠便轻轻的一挥,顺着歹徒的剑面,击中了他的剑锷,然后,轻轻的一顶,那贼人的刀剑就落在了地上,而手也被震的酥麻,弹出了至少半截远的距离,然后,疼的手臂无法活动,原来这个小贼的手臂已经脱臼了。

    然后,大侠握着剑茎,带着剑鞘,举向了空中,身子轻盈的一转,在身边划出了一道美丽的弧圆,单手挥舞了两下,就把另外二个贼人的刀剑给挡开了。

    紧接着,大侠举起右手,让剑鞘和剑身合二为一,合剑的时候,正好背对着那个断手的小贼,大侠看都不看,放下手臂,转动手腕,反过手来,转过宝剑,再向后一推,只见剑鞘如光一般的飞出,直接撞在了那个断手的歹徒身上,把他撞出了数米开外,爬都爬不起来。

    随后,大侠又反手握着剑把,平放手臂,使得剑鞘和剑从,再次合二为一,不等歹徒靠近,大侠立刻将宝剑从右手换到左手,使得宝剑在前,然后,一个弓步,跨到中间,左臂一弯,再向前一刺,只见宝剑又一次的内外分开,剑鞘飞出,才飞出了不到一半的距离,大侠的左手一挥,剑鞘就击中了左边的那个歹徒的下颚之处,瞬间就将他给打倒了。

    大侠收回姿势,手臂快速的往后一收一举,剑鞘借力往后一回,又把宝剑合在了剑鞘之中,等于宝剑没有出鞘过。

    紧接着,大侠又把宝剑换回到了右手,然后,就像甩鞭子一样,右手一舞,划出了一个半圆,宝剑的剑鞘立刻飞出,把侧面砍来之人的刀剑,击向了空中。

    大侠手中的宝剑也正好举在了空中,剑鞘顺势落下,合在了一起。

    不等贼人反应过来,大侠立刻左腿站定,右腿跨出一大步,逼近歹徒面前的不远之处,直接来了一个前刺,剑鞘迅速的飞出,撞在了小贼的胸口,他立刻跪倒在了大侠的面前,动弹不得。

    大侠随后左腿往前,和右腿一起并立,高傲的站在了小贼的面前。

    只见大侠,右手向上轻轻的一举,剑鞘和剑从,又顺势的合在了一起。

    大侠不急不慌的拿住宝剑,对着小贼的背部,轻轻的一拍,击中了小贼的某个血位。

    这个歹徒立刻口吐了一升多的鲜血,趴在大侠的面前,挣扎了两下,就一命呜呼了。

    整个过程,简直无法形容,出神入化,人剑合一,而且速度超快,毫无犹豫,毫无拖沓,毫无停顿,一套鬼神般的剑术,好像光一样快,火一样猛,电光火石之间,就取人性命,连剑刃都没有用过,剑面上连一点血都没有沾到,就凭着一把剑鞘,就杀了十几个人,看得大家目瞪口呆,瞠目结舌,整条街上都是哑口无言,连阿姨手上的锅碗瓢盆都掉了一地。

    “好功夫!”马天宝在边上看了以后,也是连连称奇,这个大侠一看就是剑中高手,如此威力,就是堪称剑圣,也不为过啊,这种惊天的绝技,非得有个三五十年功力不可。

    可是,马天宝看了看这位大侠的身形与样貌,估计也就二十五六或者三十岁不到的样子,却有如此非凡的武艺,心想,应该是五六岁,就拜了一位高超的剑术大师,日夜不断的修习,从来没有间断过,否则,何以在短短十数年内,就练出了如此惊人的高超剑术呢?

    这时,街上围观的人也是惊得呆若木鸡,连一个字都吓得说不出来。

    待到确定贼人已死,大家才缓过神来,连连拍手称快,一起欢呼雀跃。

    只有几个围观之人,站在原地,岿然不动,有的人还在怀中抱着一把长剑。

    这个大侠杀了歹徒以后,居然没有离去,而是替老者收拾了好东西,摆好了摊位,还从铺子上选了几个实用的东西,给了钱,才若无其事的拔腿离去。

    如此的飘然,如此的潇洒,就和刚才从饭馆里走出来的时候一样,心中毫无波波澜,好像刚才大街上什么事儿也没有发生过一样,就这样轻飘飘的走了,毫不在乎旁人的目光,也不畏惧旁人的言语,如此坦荡的从街头上消失了。

    “真是侠之大者,国士无双啊…”,马天宝看着他渐渐远去的背影,站在原地,赞叹不已。

    苏吴见此,和马天宝介绍说,皇宫里也有一个侍卫,和刚才那个大侠一样厉害,名叫莫凌,也是用剑鞘杀人,很少使出剑刃,现在他做了父皇的贴身侍卫,在他之前,还有一个侍卫,也是如此,人称鬼影剑,但是,我记不得他的名字了,不过,还有比这两个侍卫更厉害的,也在皇宫里当过侍卫,自称剑圣,据说他能用剑气杀人,号称剑不追风,大家都称他为剑无风,他也是剑不出鞘,仅凭剑鞘杀人,但是,他的剑术更是登峰造极,除非对面是顶级高手,否则剑鞘也是从不沾人,仅凭剑鞘上的剑气,就能取人性命,打完之后,剑上无血,身上也无血,所以,武林之人都称他为剑无血,能在数米之外,取人性命,可惜,后来他不知道去哪儿了。

    “哇噻!天下竟有如此神人也?真是难以置信啊…”,马天宝大吃一惊,顿时来了兴致,不依不饶的追问苏吴,皇宫里还有其他的武林高手吗?

    苏吴想了想,估计是宫里的高手太多了,一时半会,想不出来?

    边上的云吴趁机过来替她解围,打趣的说“我倒是认识一个大侠,功夫非常的了得,胆子也很大,曾经为了保护自己喜欢的公主,单枪匹马,杀进阵中,一骑当千,万夫莫敌,身中数刃,又肩负流矢,但毫无退意,勇猛向前,舍身搏命,无所畏惧,杀的敌人是莫不敢前啊,最后在一辆粪车上,他救得几位主公全身而退,毫发无伤,那位大侠啊,哈哈,现在被主公们称为包子了,以前啊,哈哈,他还是个采花大盗呢,哈哈哈哈…”,周围的几个小妹子听到以后,也跟着笑了起来。

    马天宝羞红着脸,说不出话来,眼神顾左右而言它。

    “不知道这个单骑救主的包子,和这几位大侠比起来,到底谁的武艺更厉害呢?”,玉吴好奇的看着马天宝,古灵精怪的,调皮的追问道。

    不等云吴开口,苏吴就抢过来,笑着说“包子更厉害,因为能吃啊!”

    说完,大家又是一片狂笑之声,搞得马天宝无言以对。

    回到客栈以后,几位姑娘换了男装。

    苏吴打扮以后,看起来像个书生,年纪尚小的玉吴,看上去则像个书童。

    其他的几个人打扮以后,仿佛更像是一个女侠,多了几分俏丽和英姿。

    马天宝为她们分了武器,短刀在腰,匕首藏膝,还穿上了一套软甲,内外各一。

    可是,这些女孩子不会武术,也没用过兵器,根本不知道怎么防身啊。

    这时,云吴提着马天宝的霰弹枪过来了,提议说“实在不行,教我们用这个吧!”

    马天宝害怕走火,一把抢了过来,抱在怀里,心惊肉跳的。

    苏吴想起了自己开枪的时候,轻而易举就上手了,于是,也建议配发火器。

    可是,马天宝头大,心想,出来的时候,太祖爷就给了五把枪,现在十个人?

    枪支太少,不够分配,马天宝一时为难,不知如何解决。

    边上的几个丫鬟跳出来,出主意说“实在不行,再造几个呗。”

    马天宝大惊,心想,这可是上古时期的武器,谁会啊?

    于是,只得作罢,等到明日出去,买了新的武器回来,再想办法吧。

    到了第二日,大家又去外面闲逛,准备买点东西回来备用。

    有了前日的破事,马天宝全副武装,带着步枪和霰弹枪,两把短刀,一排飞刀,几只飞箭,一只匕首,穿上了金丝甲和铁护手,还背了一个弹药包,又在肩膀上挎了一个弹药带。

    几个人在外面吃了一顿早饭,然后,到处溜达,碰巧走到了一个铁匠铺的面前。

    马天宝的手痒痒,过去捡了几件武器,耍了一下,忽然,看到后面的台子上,摆着一件长戟,长约一丈,带着一个月牙伸耳,戟身青绿,上面还刻着一条栩栩如生的纹龙,威武逼真。

    马天宝大喜,过去把玩,顿时觉得好重,起码有七八十斤重吧。

    这时,店里的老板走了出来,穿着一件打铁服,挂着一件白围裙,身上都被染脏了。

    这个老板看起来长的高大威猛,一看就是个粗人。

    可是,与周围的客人说起话来,却是一副知书达礼的模样,真是不可貌相啊。

    “哦!客官,这件青龙偃月戟,可是本店的镇店之宝啊,哈哈,客官可真有眼光啊!”,老板看到马天宝在那里“嘿嘿哈哈”的比划着,就热情的过来,和马天宝打招呼。

    马天宝见有人过来了,就停下了手里把式,立着长戟,喘着粗气,流着大汗。

    “哈哈,好武艺啊!”,老板又客套的称赞了一句,然后,客气的对马天宝说“可是,我看大侠并不适合用这件兵器啊!”

    马天宝一听,来了兴趣,好奇的问“为何?”

    老板放下手里的东西,不慌不忙的走过来和马天宝说话。

    忽然,老板看到了马天宝身上背的武器和肩上挎的武器,顿时眼前一亮。

    “哦…大侠…”,老板一边说,一边疾步走来,走到马天宝的面前,假装抚摸样,隔空摸着马天宝的武器,然后,惊讶的说“这?这就是传说中的武器,步枪吗?!”

    马天宝一听,大吃一惊,心想,他也知道这个武器?难道他也有个太祖爷吗?

    马天宝看了看老板的脸,一脸的欣喜,又一脸的惊异,假装抚摸状,不停的隔空摸着马天宝的武器,还死死的看着马天宝的武器,感觉喜欢的不得了。

    马天宝放下手里的长戟,解答说“对,这就是步枪,你怎么知道的?”

    老板听到以后,眼光更明亮了,一直盯着马天宝的步枪看。

    看了好久,老板才回过神,笑着对马天宝说“哦,我曾在鲁州的威海城当过商贩,主做铁匠,兼做海产生意,有一年,东海之上发生了海难,到了夜里,我就看见一个小船,上面坐着一个人,带着几个病人,身背此物来到城里求医,自称名叫“金志龙”,住在高丽国,我见他囊中无物,为他支付了药费,临行之时,他告诉我,此物乃为火器,名曰步枪!”

    “高丽国?”,马天宝疑惑不解,心想,高丽人也有这样的武器?

    “那?那高丽国在哪儿?”,马天宝好奇的问了问老板。

    可是,老板摇了摇头,表示不知道,只知道在东海以东的某个地方,没人去过。

    随后,老板又依依不舍的,假装抚摸状,看着马天宝的武器。

    然后,老板惊叹的说“大侠身背此物,岂不是天下无双?”

    马天宝得意的笑了,心想,我太祖爷给我的宝物,当然是天下无敌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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