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开曾经染血的尘封往事,也许你会发现揭开的是连成片尚未愈合的巨大伤疤。”
——玄星历史学家墨鸦,《玄星编年史》
“菲米尔”微笑着低声说:“一是来看望你,二是我要帮菲米尔完成最近的一次火系区域的诗歌之旅,当然要伪装成他的样子。”卡珊用力在他腰间掐了一下,痛得“菲米尔”脸上直抽搐,卡珊对着旁边的路人又甜蜜地微笑了一下,但嘴上却咬牙说:“真是个奸猾的小贼。”然后,她又低声地问:“他就没有说怎么救我出去吗。”
“菲米尔”低声说:“稍后找机会,再详说吧。”卡珊心领神会,但随机的配合表演让“菲米尔”先生无语了。她放声大笑,引起了周围人的注意。“讨厌,亏你还是位大诗人,这么坏的要求也能提出来!”登时“菲米尔”一阵恶寒,就算是你是女神,可我连你小手都没有摸到,还提什么非分要求,你这是让我成为众矢之的啊。果然周围的男人都投过来熊熊的妒火,让“菲米尔”当真是叫苦不迭。
他在面露尴尬之色时,周围的人对他却指指点点起来。比如以下的话:
“这诗人简约而不简单呐,金麦老板娘都快贴他身上了,啧啧。”
“你知道个屁,早就听说卡珊的情人是位金星诗人,我看就是这人了!”
“诗人嘛,据说没有酒、女人就没有灵感了!越好的酒,越棒的女人能让他们吟诵出更棒的诗篇!”
“切,酒+女人=酒后乱性”
“得了吧,我跟你说别看金麦老板这么见男人就贴上去的,实际上库鲁城里就还没有男人真的把他搞到手过!她可是咱麻窝镇里首屈一指的八面来风,滑不溜手。”
“我听过,金麦老板手下的侍酒女郎就已经让进去的男人站着进去,趴着出来了。而且还出钱出得肉疼。”
“咦,凭啥这女人有这么高地位?”
最后一句话说出来,周围的人都鄙视地看着这外来人。这外来人被看得手足无措,说道:“咋了?。。。。。。。有啥不对的?”
一人嗤笑道:“你乡下的土财主吧,就你这点见识也能来库鲁城?金麦酒馆是三大酒馆协会之首,也是有名的地下情报交易场所。每一座酒馆的老板都掌握了重要的情报交易渠道,而且都是由酒馆协会会长指定的信得过的人来担任。谁敢轻易动她,其他的地下组织全部都会群起而攻之,还会被酒馆行会下面的杀手组织追杀。”
听到这些话,“菲米尔”当初接受菲米尔任务的时候也很奇怪:酒馆协会的地位还是很超然的,其中的一位老板想离开换个地方怎么就如此困难呢?目前能想到的一个可能性就是,卡珊确实掌握了太多关于库鲁城的情报,而库鲁城目前可能有大的动作不能让卡珊随意离开。而且酒馆协会可能也牵扯了利益在里面,因此对卡珊的处境视而不见。不过对卡珊幸运的是,她还是在可利用的状态,这处的地下情报工作离开她还玩不转,否则处境可想而知。
前面赫然出现了一座4层楼的建筑在麻窝小镇里算是羊群里出骆驼了,建筑物呈上粗下细的倒梯形,每一条边都有一个壮汉高举酒杯的雕像。一个硕大无比的酒桶倒在酒馆正面的上,在酒桶顶上开了一道门,上面一个歪歪扭扭的招牌大字:“来金麦举杯吧!”。
这时候,已经是麻窝镇忙了一天,大家开始休息和找地方放松起来,金麦酒馆成了首选之地。走私商人,本地商人,换岗休憩的士兵,本地居民都来到这里找合适的乐子。
卡珊对酒馆门口服务生喊道:“丁一,你小子赶快进去把唱诗台准备好,告诉所有人咱们酒馆今晚有一位金星诗人要上台表演了!”那个正在门口点头哈腰的丁一听到老板娘的话,麻溜得一点犹豫都没有直接向周围的人告罪一声,就钻进了酒馆里忙活去了。看来金星诗人的号召力不是一般的大,“菲米尔”走向酒馆们库时,所有人都恭敬地向他欠身致敬,卡珊也退到了“菲米尔”身后,缓步跟随,甘当配角。“菲米尔”虽然是假身份,但他照顾真正的菲米尔好几个月,从他那里也背诵了大量的诗歌和故事,甚至还有很多王国秘闻。连吟诵的姿态,常用乐器的使用都学了十足十。
至于怯场?这次出来完成菲米尔的请求,一路上他已经遭遇过多次追杀和其他的意外危险,早已经将心态磨炼得沉稳无比。应对这种场合只能算是“台下半年功,台上很轻松”。
“菲米尔”取下风衣兜帽塞到门口另一位门童手里,他的装束顿时让人眼前一亮。他头发被一束闪耀着白光的丝带束成一缕马尾,垂到后脖颈,他长相不属于那种过于英俊像小白脸,但又十分耐看。微微发黑的脸庞显示他经受过野外长时间的风霜磨炼。嘴角上的一丝微笑,又显现出他的自信和豁达。两眼中属于光族的绽红光瞳,让人感到无比深邃。再看他上身是十分宽松的半敞开胸膛的纯白色学者服。下半身则是与之相匹配的古波希米亚阔腿裤,裤子整齐地扎入长筒尖头鞋中。但强壮的身体把衣服适度地撑起来,让穿着显得更为潇洒。他腰间所佩戴的金星诗人的腰牌,那正是泛大陆数千万人对他诗人实力的认可。
旁边的卡珊美目看着这个冒牌的“菲米尔”,心里暗赞:“这个死鬼,还真会选人当替身。看样子这小子早就熟悉这种环境了。”她倒不担心别人看“菲米尔”太年轻而怀疑身份,因为菲米尔本人就是光族,光族是所有泛大陆七大主要种族中最显年轻的,即使5岁的人看起来像年轻人也非常正常,但光族的内脏是衰竭最快的,这也算是上天的一个公平交易。
“菲米尔”毫不怯场地走入酒馆中,挥手向人群致意。走到唱诗台下,在向大家弯腰鞠躬后,本来想从侍者手中拿过来一杯酒,但看到脚边的一个大酒桶,单手一提就扛在肩膀上,沿着梯子走上缓步走上唱诗台。他这个举动顿时赢得众多酒客的好感,欢呼声叫好声不绝于耳。卡珊微笑着点头,心道:“这小子知道怎么样快速投入角色,也知道怎么样塑造自己的影响力。在麻窝镇待下去应该不成问题,就是不知道凭借他仅仅光族二阶的元素能量怎么去挑战这座库鲁城背后的恐怖所在了。”
“菲米尔”走到了唱诗台上,取下一只飞隼金笛,在手指中转了几个花后,向下面的听众鞠躬行礼后,便坐在酒桶上便开始吹奏起了一首上古时代的曲子“千年风雅”,流水般的声音让所有人似乎回到了千年前那个只在书中才有少许记载的世界,也让这里远离故乡的人都感觉到了一丝疲惫和深思,自己所付出的一切相比家乡的美景和亲人的关怀到底值得吗?一曲奏毕,还没有等大家从沉思中缓过来。他又换了一只菩提琴,一曲振奋人心的上古时代战歌“victory”弹奏了起来,一奏起就是其斗志高昂的部分,“菲米尔”站起来在唱诗台上绕圈行走,用闪烁的眼睛凝视着每个人,犹如战神在号召他的战士。顿时人群又充满了热血和激昂。台下的听众全部随着他的歌曲,有节奏地怒吼起来。这一曲奏毕,“菲米尔”弯腰向大家鞠躬致谢,顿时下面大把的鲜花跟随潮水般的欢呼飞到了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