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时分,长街上灯火通明。
路边随处可见卖淀粉肠和臭豆腐的移动摊贩。
烧烤摊的棚下,不时响起碰杯的声音,孜然和木炭的气味飘出很远。
西装革履的房产销售骑着电动车穿行在大街,带领着客户去看房。
精力无处发泄的柴犬跑得正欢,牵着被遛的老头。
橱窗里的模特换了新衣,店里放着一首英文歌,《callmemaybe》,叫我美逼。
一路灯红酒绿,有种乱花渐欲迷人眼的感觉。
林轩带着林思弦找了附近一家生意很好的大排档,带儿子去吃他喜欢的烧烤。
点了他常吃的各种烤串,主食鸡蛋炒河粉,还有拍黄瓜和皮蛋拌豆腐这样的凉菜。
又要了一盆小龙虾,开了几瓶啤酒。
林轩喝着酒,时不时地问一下儿子在学校的情况。
他不怎么问成绩,问的最多的是他有没有好好吃饭,宿舍里睡着冷不冷。
话说得太多怕儿子嫌他烦,话说得太少又怕儿子不明白他的心。
不多不少的话,卡在喉咙里不上不下。
这就是林轩在儿子面前的窘迫。
“你不是挺爱吃秋刀鱼的吗?每回出来都点,今儿怎么不吃呢?”
林轩见林思弦一直没动秋刀鱼,以为他是嫌鱼腥,又挤了些柠檬汁。
“我根本就不吃秋刀鱼啊。”
林思弦摇了摇头。
“啊?”
林轩有些懵。
“是我妈爱吃,所以出来吃饭的时候,我会给她点这个。”
以前听周杰伦的《七里香》的时候,林思弦听到里面有一句歌词,秋刀鱼的滋味,猫跟你都想了解。
莫名对秋刀鱼有了一种憧憬,以为它很好吃。
于是缠着妈妈,说想吃秋刀鱼。
等妈妈带他去吃秋刀鱼的时候,他尝了一口,发现又柴又腥,味道还有些苦,就不想吃了。
“秋刀鱼原来不好吃啊。”
“挺好吃的啊,是你太挑食了。”
从那之后,林思弦就以为妈妈爱吃秋刀鱼,每次出来吃饭都点。
但现在想来,林思弦也不知道妈妈是不是真的喜欢吃秋刀鱼。
也许她只是不喜欢浪费食物。
他不爱吃的东西,都是她吃掉的。
“是我对不住你妈。”
林轩悠悠一叹,摸出烟盒点了根烟。
他年轻那会自命不凡,觉得自己生来就不是给人打工的料。
打工挣不到大钱的,只能管个温饱。
性格桀骜的他,一门心思想着当老板挣大钱,让老婆孩子过上好日子。
所以他卯着一股劲,初出社会就开始创业。
年前后的生意比现在好做很多。
那时候只要有一笔启动资金,有魄力,头脑不差,发家致富真的不算难。
问题是9%的人都困在了启动资金这一步,第一桶金是最难挣的。
在老婆的劝说下,岳父岳母将他们毕生的积蓄都拿了出来,支持一穷二白的林轩创业。
靠着这笔启动资金,还有不错的头脑,林轩赶上风口挣了不少钱。
那时候他觉得自己特别的牛逼,见人都是鼻孔朝天。
穷了那么久突然翻身,突如其来的暴富让他渐渐失去了对自我的认知。
他整天跟着社会上的认识的酒肉朋友花天酒地,经常彻夜不归。
后来被酒肉朋友们做了局,接了一个酒楼的大工程。
工程做完后,老板直接卷款跑路。
两百多万的工程款一分没有收到,还欠下了一大笔的债务。
辗转多年,林轩又尝试过几次创业,可总是时运不济,好几次都是生意刚有起色就跌落谷底。
连续几次大起大落,彻底磨灭了他的心气。
那段时间,林轩的意志很是消沉,整天买醉借着酒精麻痹神经。
家里却时不时地接到催债的电话。
为了挣钱还债,林思弦妈妈白天上班,晚上送外卖。
有一手绣十字绣的好手艺,还经常接单赚钱补贴家用。
妈妈有多辛苦,林思弦都看在眼里。
而林轩却整日醉生梦死,对娘俩不管不顾。
林思弦和爸爸有隔阂实在再正常不过。
有一天林轩在外面喝得酩酊大醉,没钱买单。
林思弦妈妈接到餐馆老板的电话去带他回家。
天上下着暴雨,她身上还穿着送外卖的雨衣,头发和衣服都湿透了。
辛苦跑了几天外卖挣的钱,都还不够给他结账。
林轩在路边吐得天昏地暗,她没有责怪他,只是轻轻拍着他的背。
半醉半醒之间,林轩听到有人说了一句话。
“那女人真可怜,竟然嫁了一个这么没用的男人。”
这句话成了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林轩不想拖累她,于是离了婚,决定自己抗下所有债务。
虽然这些年还了不少债,但还剩下几十万的缺口。
眼看着林思弦要上大学了,以后还得考虑结婚买房什么的,林轩倍感压力。
“都过去了,我妈现在挺好的。”
“看到她过得好,我很开心。”
林思弦说着,将那两条秋刀鱼递了过去。
“秋刀鱼,你自己吃吧。”
“嗯。”
林轩微微颔首,接过秋刀鱼咬了一口,眉头皱了起来。
“味道还行,你怎么不吃?”
“不喜欢有苦味的东西。”
林思弦看着夜色笼罩下的大街,轻声说道。
晚上回到家洗完澡,林思弦打开作家助手,看了下后台的数据。
有不少书粉发表书评了,大多是ig战队的粉丝,讨论得很是热烈。
“不错,作者文笔可以。”
“竟然是我大ig主角!速速更新,爷爱看。”
id是“宝我今天去输液了”的读者竟然直接打赏了一个白银盟。
林思弦顿时不困了,跟打了鸡血一样。
白银盟五五分成,到作者手里有五千块。
再扣除几百块钱的税,能到手4多块。
在小县城也相当于普通职工一个月的薪水了。
林思弦赶忙开了单章感谢,并且承诺加更。
盟主加一更,白银盟十更,黄金盟二十更,说到做到!
继续码完了两章存稿之后,林思弦便心满意足地睡去。
稿费有着落了,离成功的目标就近了一步。
第二天,林思弦是被华照君的电话吵醒的。
“懒狗还没起床?都八点了,我要出门了。”
“好不容易放假,让我多睡会。”
林思弦享受着难得的睡眠,很是惬意。
对整天996的打工人来说,一觉睡到中午十二点可真是太幸福了。
“鲁迅说过,一个人在他生命的盛年,只知道吃吃睡睡,和猪有什么区别?”
华照君一本正经地道。
“首先,鲁迅没说过这句话,这是莎士比亚说的。”
林思弦板着脸,很是认真地纠正起来。
“其次,莎士比亚还说过,睡眠是抚慰心灵伤害的香膏。”
“最后我还想说,我就是猪,我呼呼睡。”
“哼哧~哼哧~”
林思弦打了个呵欠,顺便模仿了两声猪叫。
华照君在电话那头哑口无言,气得直跺脚。
林思弦从来不会因为自己睡懒觉而感到羞愧,反正起床了也创造不了什么价值。
如果能从浪费时间中获得快乐,那就不是浪费时间。
睡饱之后,林思弦进卫生间开始洗漱。
不需要精心打扮,只是简单洗漱一番,换一身整洁干净的衣裳,就足够帅气了。
头发该剪了,看起来有些凌乱,边上半遮着耳朵,刘海也快挡住眼睛。
林思弦随手抓了抓,跟笊篱抓面条似的。
一双黑瞳很是澄澈,眼睫浓密得梳不开,颤动的瞬间像是鸟类的羽毛。
和以往相比,他的眼神少了些温柔,变得清冷锋利,充满了侵略性。
他皮肤也是很好的,白得有些失真,也看不到粉刺和痘印。
唯一的瑕疵,大概是左边眼角下方有一颗泪痣。
五官立体精致,极具美感,犹如古希腊的雕塑,但看上去并不娘气。
身材高大挺拔,腹部有流畅的马甲线,胳膊和胸口都有肌肉。
总之,一个字,帅。
男人看到了都会被迷住的那种帅。
三人约好了在学校门口的公交车站碰面。
华照君站在树荫下,手里拿着三杯奶茶,四处张望。
她今天穿的是白色衬衣和灰色格子裙,领口有一个红色的蝴蝶结。
一眼看上去很有少女感,像是从galgame里走出来的一样。
“嗨!久等了。”
华照君侧目望去,只见穿着一身黑色吊带连衣裙的花含露小跑着走来。
她手里也拿着三杯奶茶。
为了方便运动,她穿的是黑色的高帮靴。
那裙下的小腿很白,和黑色的高帮靴搭配起来,色彩泾渭分明,别有一番美感。
华照君不禁有些意外,上下打量了花含露一番。
平时不怎么注重打扮的她,今天似乎在着装和造型上费了不少心思。
头发没有像过去那样扎成麻花辫,而是解开披了下来。
额头前面有几绺空气刘海,用卷发棒特意卷过。
华照君越看越觉得不对劲,走进仔细瞧了瞧。
“我的天,你竟然还特意画了眼线,涂了口红?”
“脸上也打了粉底吧?”
“你搞这么好看干嘛?”
华照君嘟囔着,拿出镜子小心比对了一番,皱了皱眉。
“我没有啊。”
“你不是也特意打扮了吗?”
花含露也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华照君的穿着,一脸狐疑。
“你上了腮红吧?”
“我没有。”
华照君连连摇头,有些慌乱。
“还说没有,你这脸的光泽。”
“我气血好,脸红而已,才……才不是什么腮红!”
华照君的脸更红了。
“你今天还修眉毛了。”
花含露很是笃定。
华照君赶忙伸手遮住了脸,顿时有些羞恼。
可恶,你不是说给我创造机会吗?
为什么要打扮得这么好看?
呵,口是心非的女人。
明明就是喜欢林思弦,还嘴硬。
两人时不时观察着对方的妆容,又拿出镜子左看看又看看,各怀心思。
公交到站,林思弦下车的时候。
看到了打扮得光彩照人的两个女孩,一时间有些发愣。
华照君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样子,他是见过的。
她不管什么样子,他都见过。
但花含露精心打扮的时候还真不多。
虽然知道她很美,但她在打扮之后的样子,还是惊艳到了他。
“中午好,两位美女。”
两杯奶茶几乎是不分先后地递了过来。
华照君和花含露对视了一眼,又迅速收回了视线。
“谢谢。”
林思弦伸手接过。
估摸着等会怕是不用吃饭了,光是喝奶茶就可以喝饱。
三人喝着奶茶,沿着学校周围的街区开始散步。
一边走,一边闲聊。
无非聊的是些班级里有趣的事,家里的鸡零狗碎,还有关于未来大学的规划。
去电影院的路上,华照君有些累了,就慢了下来。
“我的脚好酸。”
“我的脚好甜。”
林思弦嘴角勾起,立马接了一句。
“噗嗤。”
花含露没忍住笑出声。
“你的脚臭死了,还甜呢。”
华照君也笑了起来,伸手轻轻打了林思弦的胳膊一下。
林思弦去了路边,找了一辆共享电动车,开始扫码。
“怎么?想载我?”
华照君见状,用手压着裙摆,坐上了电动车的后座,巧笑嫣然。
“我不会骑电动车啊,当然你载我了。”
林思弦笑着道。
华照君脸上的笑容戛然而止,嘴巴嘟了起来。
“哼!”
她翻了个可爱的白眼,往前挪了挪位置。
“上来坐好。”
“好嘞。”
林思弦上了电动车的后座,一脸满足。
花含露也扫了一辆共享电动车,跟在两人身旁。
上初中那会,林思弦在校运会上摔伤了腿,上学都是一瘸一拐的。
华照君看到了,每天都会骑着家里的旧电瓶车,在他家楼下等着,载他去上学。
那电瓶车好旧的,只有一边的后视镜,灯也坏掉了。
开的时候会发出咯吱咯吱的异响。
有时候跑到半路就会没电,华照君气得踹它两脚,它又莫名其妙地有电了。
“他妈的,这破车!又没电了。”
好在那电动车没电了,还可以当自行车蹬。
“你怎么这么重啊?我快累死了。”
华照君就是这样,一脚一脚蹬着将林思弦送到学校,累得气喘吁吁。
可惜好景不长,那电动车停在校门口,被人把电瓶给偷了。
华照君被家里人一顿臭骂,委屈得很,掉了不少小珍珠。
她个子长得小,看起来也像是个不懂事的笨拙女孩。
却像姐姐一样,照顾了林思弦很多。
“连电动车都不会骑,以后哪个女孩子敢要你啊?”
华照君骑着电动车,沿着商务街闲逛起来。
迎面吹来的风放肆地撩拨着她的头发,吹到林思弦的鼻尖,带着薄荷洗发水的味道,有些痒痒的。
“我可以找个会骑电动车的老婆嘛。”
林思弦脱口而出。
华照君沉默了半晌没有说话。
林思弦瞅了瞅后视镜,能从镜子里看到少女的脸颊泛着红晕。
不知道是腮红,还是本来的颜色。
高大俊朗的少年坐在电动车的后座,娇小可爱的少女坐在前面。
两人待在一起的画风有些奇怪,却又分外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