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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682章 暴力女知青11
    送走张家人,长歌看着那一篮子鸡蛋,心说,这家人还挺客气,那张谷雨能有这样的爹娘,也是运气。

    收起鸡蛋,就开始练功,大晚上的也没地方去,不练功干嘛呢。

    而回去的张家人,也在说着长歌。

    张母:“我看那许知青也不像他们说的那么不好相处呀,挺客气的。”

    张父:“传言害死人,有几个是真的,都是瞎传的。”

    张立春:“也不知道她那力气是怎么练的,要是我也有那么大的力气就好了,多吃多少肉啊!”

    张谷雨没有说话,他还在想着长歌今天救他时,那高大的身影,真俊!

    当时他差点吓死,以为这次又要没命了呢,没想到居然是她来救自己了,像个英雄一样,就那么出现在了自己眼前,这要是在自己的世界,这样的缘分,怎么也要以身相许。

    可如今,家世,环境,都不允许,唉,真不知道该如何报答她。

    长歌一夜好眠,可张家却一夜没睡,张谷雨白天受到惊吓,晚上就发了烧,张立春和几个兄弟,大半夜的把场站的医生请了过来,又是打针又是灌药,折腾到天亮,总算是退了烧。

    好在没烧糊涂,也没说胡话,不然真要露馅,张谷雨知道自己的身份,就跟给自己下了精神暗示一样,不管到啥时候,都不能说起前世的事。

    到底是大家族长大的孩子,心眼子都是从小就长出来的,自己的来历也是瞒得死死的。

    来这里的几个月时间,对这个世界也了解不少,还参加了知青们办的扫盲班,如今已经认识不少字了,读书看报都没有问题。

    学会简体字再学繁体字,可能不容易,但会繁体字去学简体字,就容易多了。

    况且他还会写一手不错的毛笔字,这也是一点点练出来的,一切都有迹可循,张家人只以为他聪明,以前没这个机会,如今有机会,这不就体现出来了?

    可以说,除了长歌,还真没人知道他的来历。

    等长歌再次见到他的时候,都大年三十了,张谷雨带着侄子来给长歌送春联,是他自己写的。

    长歌笑着接过,给他塞了一把大白兔奶糖做谢礼,估计他也没吃过,正好尝尝鲜。

    他确实没吃过大白兔,糖块倒是吃过,给了家人两人分一块,剩下的三四块,都被他小心的收了起来,总感觉这糖直接甜到了心里。

    春节过后,又猫了一个多月的冬,长歌几乎不出门,又不用上班,出去干嘛呢。

    她去年得了一个嘉奖,工资还涨了五块钱,每天就琢磨着吃什么。

    这里的雪很大,最大的时候,门口都出不去,一开门,整个门口都被雪挡住了,有时候,门都会被冻住,力气小的都打不开。

    开春后,又是新的一年春忙开始,赵卫红已经怀孕,周强每天呲着大牙,脾气也好了不少,三十多岁的人了,总算是过上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日子。

    长歌去看过一次,给她拿了十个鸡蛋。

    今年开始,来这里的知青会越来越多,直到饱和,恐怕也平静不了多久喽。

    她的工作还是一如既往的轻松,在开犁前,她就把所有的机器设备都检查保养了一遍,不像去年,三天两头的坏。

    她也有时间去挖野菜了,野菜馅的包子饺子都不错,吃起来口齿留香,当然,你得舍得放油和肉。

    春雨过后,地上会起地骨皮,学名地衣,像木耳一样,黑乎乎的一种菌类,小孩子们喜欢拿着筐子去捡。

    长歌也跟着去凑热闹,“地骨皮炒鸡蛋,好吃不好看”,这地衣好吃是好吃,就是清洗起来相当费劲。

    无论是炒鸡蛋,做包子都非常好吃。

    长歌满意的看着今天的收获,满满一筐的地骨皮,回去能包一大锅包子了。

    正走着,就听见不远处的呻吟声,放开神识一扫,原来是张谷雨,正捂着脚踝吧嗒吧嗒的掉眼泪呢。

    别说,还真有种梨花带雨的美感。

    “你怎么了?”长歌走过去问道。

    一张巴掌大的小脸抬起,配上那红彤彤的眼眶,像只受了惊吓的兔子,就让人忍不住想欺负。

    “我…我脚崴了。”低着脑袋,小小声的回答。

    “我看看。”长歌放下筐子,刚要伸手,就见那小兔子蹭的把腿收回去了。

    “哎呦,嘶!”疼得直嘶哈。

    这是还没习惯呢。

    “躲什么?你一个大男人,要不要这么扭扭捏捏的?”长歌皱着眉说道,同时也是在提醒他,换地图了,别太明显,会被人怀疑的。

    张谷雨一听,本就苍白的脸,更加的白了,他是不是露出破绽了?

    “让我看看,我家祖上是医生,我也算个半吊子,医生眼里无性别。”长歌一边说着,一边撩起他的裤腿,脚踝已经肿了,青青紫紫的,看着挺吓人,好在骨头没事,好好休息几天就好了。

    帮着揉开瘀血,疼得小兔子呲牙咧嘴的,又开始泪眼汪汪的,倒是没喊疼。

    嗯,还挺能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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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自己的筐子递给他,说道:“帮我拿着,我背你回去。”

    “不…不用了,麻烦你,让…让我侄子来接我就…就行。”张谷雨此刻脸都红了,粉红的小脸,像一朵盛开的桃花。

    长歌突然来了恶趣味,凑近他,说道:“要么我背你回去,要么我抱你回去,你选一个?”

    张谷雨看到她眼里的戏谑,眼泪哗的就流了下来,满脸的委屈,“为什么要捉弄我?我们这么回去,肯定会有流言的,你会对我负责吗?呜呜呜……”

    完犊子了,把小兔子给整哭了,其实每天逗弄一下小兔子也不错。

    “负责就负责呗,大不了我娶你就是了,我又不是养不起你?”长歌混不吝说道,活像个渣女。

    “瞎说什么呢?我…我是大男人,怎么…怎么能嫁人呢,是你嫁我娶。”小兔子瞪着长歌,眼睛里有恐惧也有愤怒,还有一丝慌张。

    “没瞎说,我家就我自己了,我是要招赘的,怎么就不是娶了?”长歌说道。

    “招赘?”张谷雨那水汪汪的大眼睛里有疑惑,还有惊喜,对于是嫁还是娶,他还真不在乎,只要不嫌弃他就行。

    “对啊,招赘,我的家人都被人害死了,我报了仇后,就来这里下乡了,你愿意嫁我吗?我保证把你养的白白胖胖的。”长歌真诚的说道。

    “你说的是真的吗?不是捉弄我?”

    “真的,比真金都真,只要你愿意,我明天就去你家提亲。”

    “那个,我…我家里穷,我没有陪嫁。”张谷雨惭愧的低下头,曾经他也是有十里红妆的,可如今这个家里,什么都没有。

    “我只要你这个人,陪嫁不陪嫁的,我不缺那点东西。”

    “那,那你背我回去吧。”张谷雨眼一闭心一横的说道,错过这个机会,也许就真的没机会了,对于长歌他有一种莫名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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