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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章 措不及防的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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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轰隆~

    一声巨响在宁浩的耳边炸响,紧接着就是噼里啪啦的杂音,让他在昏昏沉沉中就是一个机灵,但是眼睛发涩,脑袋也疼的厉害。

    这种瞬间的知觉回归,让他忍不住想要抱住自己的头,整个脑袋像是要裂开了一样,疼痛难忍,却是莫名让他有点熟悉,就像是曾经有一次喝了高度假酒后的症状。

    紧接着在他还在犯迷糊,不知道身在何方的时候,就被人狠狠的按住了手脚,一阵来自关节处的剧痛传来,这让他再也忍不住喊出了声。

    “啊~卧槽,疼,轻点,谁他妈的?”

    “你他妈的……你他妈的,还没醒是吧?

    睁开眼好好看看,我们是谁?

    告诉你,你小子的事犯了知道吗?”

    啪啪的就是两大巴掌被结结实实的甩在了头上,一声暴喝也在耳边响了起来。

    宁浩只觉得耳朵轰鸣,使劲歪了歪头,只是本来头疼欲裂的脑袋,被这两大巴掌甩下来,反而是清醒了不少。

    就算再不清醒,宁浩也知道,自己这是被人按住了,只是他还不清楚自己这是得罪谁了。

    难道是前几天那个娘们的男朋友找来了?

    他侧头看向旁边说话的人,屋子里的光线很是昏暗,但也能看出自己身边有四个人,两个正按着自己的手脚,还有两个人站在旁边。

    眼睛适应了一下,等他看清楚眼前的几个人都穿着警服之后,心里却是顿时就是松了一口气。

    自己又没犯法。

    和那个女人之间也是你情我愿,他有两个人的聊天记录还有小视频,完全可以证明这一点。

    就算是那娘们有男朋友了,也不至于报警抓自己吧。

    只是眼前的一切却让他越看越是迷糊,眼前的这几个人穿的这是什么时候的警服?

    啥时候警察又换装了?

    只是咋越换越回去了呢。

    还有眼前这屋子,已经散架的木门,让他一时间又有一些恍惚。

    “卧槽,喝酒真他妈误事,都他妈产生幻觉了。”

    宁浩忍不住眨了眨眼睛,实在是眼前的一切都太过玄幻了一些。

    要不是身体和头上传来的疼痛感,他真会以为自己在做梦。

    眼前的屋子是他年轻的时候曾经居住过的一间出租屋,只是后来发生过火灾,早就烧没了。

    但那都是多少年前的事了。

    “叫什么名字?”

    眼前的黑脸警察盯着看起来还没醒酒的宁浩大声问道,屋子里难闻的酒味,让他不耐烦的皱了皱眉。

    “宁浩。”

    虽然宁浩还有点摸不清头绪,但形势比人强,现在落在人手里,还是老实点为好。

    “给铐上,带走。”

    ******

    终于你找到一个方式分出了胜负

    输赢的代价是彼此粉身碎骨

    外表健康的你心里伤痕无数

    顽强的我是这场战役的俘虏

    就这样被你征服

    切断了所有退路

    ……

    宁浩听着收音机里的歌,眼神有些复杂的看着警车外面的各种90年代的景象。

    那些像是黑白照片里面的各种实物,在这一刻通通像丢在染缸里上了色,全都变得生动了起来,更别说手铐带来的冰冷。

    这一切,怎么也不像是梦里面该出现的场景。

    除非他真的进了红楼梦里面的太虚幻境,可是警幻仙子没有出现,来的是警察。

    这也不可能是离恨天之上、灌愁海之中的放春山遣香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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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杂七杂八的想了很多,终于在一滴汗流入眼角的时候,眨了眨眼。

    路上的行人是真,警察是真,就连收音机里面的《征服》,也他妈是真的。

    这不是梦。

    他真的重生了。

    虽然这个重生来的是这样的让人措手不及。

    宁浩看着街上的景色,思维变得非常活跃,前世的画面像是电影一样,一帧一帧的在他脑海里快速的过了一遍。

    有人说,在人死的时候,眼前会快速的回忆自己的一生。

    宁浩重生前,根本没体会到这种感觉,倒是这个时候体会到了。

    他已经记起来,现在是什么时候了?

    1998年5月29日

    戊寅年丁巳月丙子日

    农历五月初四

    星期五

    之所以记得这么清楚,不光是因为明天是端午节,还因为就在这一天,他干了一件一辈子最傻逼的事。

    前世就是这一天,他在睡梦中,稀里糊涂的被人抓去了警局。

    原因是他涉嫌飞车抢夺罪。

    ……

    宁浩从小家境还算不错,父母常年做着贩卖水果的生意,把北方的水果运到南方,再把南方的水果运回北方。

    这种二道贩子式的水果运输买卖,在90年代还是很挣钱的,只是要注意路上的车匪路霸。

    毕竟,在这个野蛮年代,路上并不是很太平。

    这也让宁浩从小缺少管教,加上零花钱不断,养成了很多不好的习惯。

    不爱学习,天天不是逃课出去玩,就是打架欺负同学,学校里老师眼中的老鼠屎,同学眼中的恶棍。

    当然在社会街溜子眼中的,宁浩这种人还是很受欢迎的,毕竟有钱啊。

    人傻钱多的宁浩却是对此浑然不知,每天醉生梦死,飘飘然的以为自己很牛逼,学校里谁都怕自己,社会上也是小有名气。

    靠着自己老爸的门路,花钱上了市一中,也许以后也会花钱看能不能帮他再买个大学。

    哪怕是野鸡大学,也算是大学了。

    这次之所以抓他,是因为昨天他社会上的一个朋友,人称张大蛤蟆的张四海找他借了他的摩托车出去玩。

    张大蛤蟆是一中附近有名的小混混,从宁浩来一中上学以后,很快两个人就混在了一起。

    宁浩有很多事都是通过张大蛤蟆帮着办的,而张大蛤蟆也是经常找宁浩出来吃喝玩乐。

    两个人臭味相投,惺惺相惜。

    这次就是因为张大蛤蟆骑着宁浩的摩托车,在路上抢了一个女人的包。

    包他见过,昨晚他就是跟张大蛤蟆喝的酒,更难得的是张大蛤蟆请的客。

    但他根本没当回事,这事之前有很多小混混都干过,也没见出什么事。

    如果只是普通人,也许不会有什么事,可这次张大蛤蟆抢的是黄波的小姨子。

    黄波是什么人,那就是黄口市的天,可以说,这件事算是捅破天了。

    市领导震怒,公安局长亲自打包票,火速破案。

    从立案到破案只用了18个小时。

    而被抓了的宁浩,根本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还以为跟平时的打架斗殴差不多,花点钱也就没事了。

    加上他自认为要讲哥们义气,基本没有多想的就替自己大哥张大蛤蟆顶了罪。

    等他明白了事情的严重性,想要反悔的时候,已经晚了。

    上面急着结案,又有着开始的口供证词,摩托车也确实是他的,包也在他出租屋里找到了,那天他也不在学校。

    所有的一切都是这样的合理,一切都是按照最快的速度进行的。

    刚刚年满18岁的宁浩,就这样被判了4年半的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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