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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0章:前往西部
    施展出分子掌控的能力,两人手掌露出的骨刺与指甲,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转化成散发着银白色光泽的金属状态。

    全程两人没有感受到一丝异样,这比原著中那种粗暴的改造方式,无疑要温和了无数倍。

    不过,莫森也仅仅只是改造了两人骨爪与指甲部分,对于他们自身其他的骨骼,莫森却是并没有改变。

    原因是因为他们两人现在年纪还小,身体还会成长。

    如果将他们的体内的骨骼也转变成爱德曼合金版,那他们的身上的骨骼会定型,变得无法发育,到时候恐怕两人的身体会变成一个畸形,这可不是莫森想看到的。

    这也是金刚狼3里,劳拉的身体,为什么只给其手部与脚部增添了利爪,却没有将其全身骨骼全部换成爱德曼合金的缘故。

    至于莫森体内的爱德曼骨架,早在他穿越回这个时代,原本他身体里的骨架,在这个时代他的身体里却是并不存在。

    而且以他的能力,他也能随时将自身体内的爱德曼合金骨骼恢复原样。

    看着自己的指甲与骨爪,变成了闪烁着熠熠闪光的金属版本,两个少年的脸上,都露出了一阵兴奋的神色。

    唰

    维克多朝着一旁的一颗大树轻轻一抓,顿时五条深深的沟壑,顿时就出现在那颗树木之上。

    而小罗根也是有样学样,举着金属爪子朝着一块石头挥了过去。

    即便是石头,小罗根的利爪也是如同切豆腐一般,轻易的在石头上划出了三道又长又深的痕迹。

    难以想象,如果这爪子与利爪落在人的身上,恐怕会瞬间将人给撕成一堆碎肉。

    注视着两人兴奋的表情,莫森缓缓开口道:“所以,你们想好接下来要去哪了吗?”

    闻言,正兴奋的两人动作齐齐一滞,两小只互相对视了一眼,随后齐齐摇了摇头。

    不过稍微年长一些的维克多,还是比罗根成熟一些的。

    他想了想随后说道:“我们身上都有着奇异的能力,正常人肯定是不会接受我们这样的人的,但如果我们隐藏能力,还是能够在普通人的世界里,找到一份工作养活自己的。”

    闻言,莫森却是笑了笑,摇了摇头。“我可不想给人打工。”

    “那你说怎么办,我们跟你一起走。”

    虽然维克多比较成熟一点,但说到底心智还只是一个十多岁大的孩子,自然不知道要去哪。

    莫森笑了笑,心中却是早有打算。

    现在的时间,是19世纪中,距离最早的x战警电影第一战的剧情,还有着一百多年的时间。

    这么长的时间跨度,足够莫森提前在这个世界布局,并且复制于金刚狼能力的莫森,也能保证他的身体不会衰老,始终保持在巅峰状态。

    他有信心,在这一百年内,将整个m国变成自己的私有领土。

    想到这里,莫森朝着两人道:“我们先去附近最近的镇子,去弄一辆马车,然后我们去往m国。”

    闻言,维克多点了点头,率先带头朝前跑去,而莫森与罗根也没有墨迹,跟在了身后。

    三小只跑了大约半个多小时,便来到了一个不大的镇子。

    现在是19世纪中,因此即便是枫叶国区域,也有着一股浓浓的m国西部风格,也远没有21世界时那种繁华。

    不过对于三人而言,这样的小镇也足够三人采买一些物资了。

    三人分成两路,莫森一人,维克多与罗根一路,分别去采购生活物资与马车。

    至于采买物资用的钱,自然是莫森用能力转换而来的黄金。

    在任何年代,任何国家,黄金几乎都是硬通货,除了像末世那样的环境,黄金几乎都可以用来当做交易货币。

    当然,莫森也知道财不露白的道理,担心会引起一些心怀不轨之人的注意,莫森所凝聚出来的黄金只有小指头指甲盖一半的大小。

    这样小体积的金子,莫森认为不会被人注意。

    然而在这个文明还没有彻底形成的时代,莫森还是低估了人性中的野蛮与丑恶。

    当莫森驾驶着一辆马车驶到三人约定的集合点时,等了至少半个小时,莫森才看到维克多与罗根两人出现。

    只不过此时两人的身上,多了一滩殷红的血迹,很显然是遇到了什么麻烦。

    “遇到麻烦了?”莫森皱眉道。

    “嗯,有两个家伙看见我们的金子想要打劫我们,被我们干掉了。”维克多于爬上马车,将身上背着的两个大袋子放进了马车。

    莫森没有说什么,只是淡淡的点了点头。

    这个时代虽说渐渐步入文明时代,但却还并没有有多文明。

    还有很多人处在那种以掠夺他人为生的状态,尤其是西方土地上,这种情况最为严重。

    “驾。”

    一抖马鞭,不大的马车缓缓向前行驶,朝着三人定下的目标前进。

    维克多与罗根两人的家乡,是位于枫叶国的西北地区。

    而三人所要前往的目的地,是m国的西部地区,中间隔着艾伯塔与萨斯喀彻温两个大省,想要前往那片土地,以目前的交通手段,至少也要几个月的时间。

    三人可谓是跋山涉水,风餐露宿。

    期间遇到过不少不长眼的强盗,想要抢劫三人,全都被三人轻松干掉。

    转眼就是半年过去,在m国西部一处还算大些的镇子里,三名风尘仆仆的少年从马车上走下,看着周围热闹的景象,即使是年纪最大的维克多,此刻脸上也是露出了一丝激动的笑容。

    “走吧,我们先去换一身行头。”

    朝两人招了招手,莫森便带着两人进入了一家服装店。

    刚一推开门,门上的门铃就开始叮铃作响。

    “欢迎光临。”店老板是个蓄着胡子的中年男人,本来热情的欢迎话语,在看到是三个只有十多岁的孩子后,脸上的热情顿时就又变得无精打采了起来。

    在他看来,这样三个衣服破破烂烂脏兮兮的小鬼,恐怕也买不起多好的衣服。

    不过来者是客,打开门做生意也不会将客人赶出去,索性也任由三人在店里挑选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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