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
太痛了!
头痛欲裂!
如同被一根钉子从左侧太阳穴穿过大脑,还没有拔出来,后脑勺又挨了一闷棍。
于自明头痛的无以复加,同时,又感到口渴至极,身体内的每一个器官都在喊着一个字:水!
他睁开眼睛,恍惚间看到一片森林被披上了一层红光,也不知这是夕阳西下时洒下的光还是眼睛因为充血而看到的景色。
想要抬头看一下手表,看一下现在什么时候了,但他的四肢无力,别说抬抬手了,连本来在手中握着的两把剑、指南针和那本漫画书都抓不住掉了下去。
于自明想要捡起来,微微弯腰,但这简单的动作耗费了他的全部力量。
下一秒,他直接瘫倒在了地上。
耳边听到一阵跑步声。
于自明强抬起头,看到一个身形高大的女孩子正在跑步。
“救救命”
于自明张开嘴巴,发出的声音却极其微弱,连他自己都听不清楚。
但那个女生似乎是听到了什么,朝他这里看来。
于自明强行抬起手臂,在空中挥了一下,然后,再也坚持不住,晕了过去。
不知过了多久,于自明悠悠醒转,头痛已经好了许多,只有太阳穴还在轻轻的跳动,让他感受到些许痛苦。
鼻中闻到一股消毒水的味道,身体盖着一层被子,裸露的头部很是凉爽,很像是空调的冷气。
于自明感到一阵舒适,唯一美中不足的是,手也有点不太舒服,好像被什么压着一样。
他睁开眼睛,第一眼看到的一个吊瓶和白色的天花板。
这是在哪?
于自明抬起头,看到自己正穿着蓝白相间的病服,躺在白色的病床上。
病床旁有一个小凳子,一个人正坐在上面,将头趴在病床上睡觉。
这是谁?
于自明觉得他颇为眼熟,但一时想不起他是谁了。
“你醒了?”一个女声从另一边响起,于自明忙转过头看去,看到了一幅绝美的场景。
病房的另一边,紧靠着窗户的地方,也有一张病床。
那张床的前半部分已经被摇了起来,一个二十岁出头,穿着运动衣的女生正半躺在上面,她手中拿着一本漫画书,看着于自明。
此时正值黄昏,红色的夕阳从玻璃上照进来,将她的半张脸映的通红,另外半张脸在屋中灯光的照射下,显得略白。
女生留着短发,长着一张清秀的圆脸,左脚踝处抹着绿色的药膏,脸上露出关切的表情。
真像一幅油画!
于自明想要说什么,却什么都说不出,只是呆呆的看着她。
“小明你终于醒了!”一个熟悉的声音在于自明耳边响起,他转过头去,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这是他的室友陈青柠。
“青柠”于自明环顾四周:“我这是在哪?”
陈青柠的样子好像是要哭出来了:“你在医院,已经睡了整整一天一夜了,医生说你可能醒不过来了,我”
于自明摸了摸鼻子道:“我我怎么会在医院?”
“你不记得了吗?”陈青柠抹了一下眼睛,伸手抓住于自明的手道:“几天前,你一个人去紫金山游玩,结果一直没有回来。我给你打电话,发现你没话费了,充了话费再打,却一直打不通。我只好跑到山上找你,看到许多警察,原来是一个老人报案说有人被雷劈中,消失不见了。我一听那人的样子和你十分吻合,吓了一跳。赶紧打电话让顾唐和商音全都过来找,结果找了整整一天都没找到。”
当然找不到,那个时候我还在明朝呢。
于自明心中暗道。
“紧接着,警察找上我们,说你被雷劈中了。很可能已经已经那个了。我们三个不信,发动班上同学全都来找你,又找了一天,还是没有找到。”
陈青柠看上去颇为高兴,一个劲地说个不停:“我们本来都打算发动全校学生来找你的,没想到这个女生先找到你了。”
他指了指从病床上走下来的女生道:“她是旁边体育学院的学生,那天去山上跑步,在路边看到你了。一个人把你背下山,在路口碰到我们,把你送到医院后医生说你极度缺血,她正好血型和你一样,又给你输了4cc的血。”
于自明感激的看了她一眼,发现她就是自己昏迷前看到的那人。
再看她身高很高,和自己不相上下,体态却颇为宽大,比自己要壮一些。难怪能背着自己走那么远的路,只是一张圆脸与身体颇不相符,有一种奇妙的违和感。
他想要坐起来感谢,被女生被拦住了:“医生说你被送到医院的时候,身体里只剩一半血了,能醒过来真是奇迹。”
于自明想起了字幕,点了点头朝女生问道:“真的谢谢你,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
“她叫向霜雪。”陈青柠道:“小明你现在感觉怎么样,要不要给你叫医生?”
“暂时不用了。”于自明摇摇头,见向霜雪也穿着病服,不由问道:“你怎么了?”
“她是篮球队的,打球扭到了脚。”陈青柠咂摸了一下嘴:“输了4cc血还能继续打球,说是超人也差不多了。”
“哪有这么夸张。”向霜雪笑出声来:“和输血没什么太大关系,我以前没事的时候也会去献一下血的。”
“体育生就是比我们体力好的多。”陈青柠赞叹了一句,看向于自明道:“小明你真是厉害,被雷劈中还能安然无恙。外面有很多记者守着你,等你一醒过来,他们就要采访你。”
“别!你千万别让他们来采访我。”于自明只想低调,完全不想上媒体,而且他现在头脑一片混沌,万一把穿越的事情说起去就麻烦了:“我现在头晕的很,只想要好好休息。”
“好吧。不过这些记者迟早会知道的。”陈青柠从口袋里掏出手机道:“小明你多躺会儿,我叫商音和顾唐过来。对了,你饿不饿?”
“我很饿。”于自明虽然挂着葡萄糖不缺营养,但口中寡淡,肚中也觉得饥饿难耐。
“我去给你买碗鸭血粉丝汤补补血,向同学你要不要?”陈青柠朝向霜雪问道。
“我也要补点血。”向霜雪笑了笑道:“不过不要放辣椒,一点点都不要放。”
“知道了。”陈青柠挥了挥手,转身要走出病房,这屋中便只剩于自明和向霜雪两人了。
于自明朝向霜雪看去:“鸭血粉丝汤没有辣椒不太好吃的。”
“没事。”向霜雪将散落的头发撸到耳后:“我是广州人,吃不得辣椒。”
于自明点了点头,却又不知道要说些什么,病房中沉默了下去,一种难言的气氛蔓延在空气中。
他高中学的理科,班上女生很少。
上大学后,学的计算机技术,系里女生就更少了。
因此于自明几乎从未和一个妙龄女生单独呆在一个空间里面,虽不至于胆怯,却不免觉得有些尴尬,想了想后,他问道:“你是广州人,怎么来南京上学?”
“考上这里了呗。”向霜雪道。
“哦。”于自明暗骂了自己一声这是什么笨蛋问题,随后道:“你们广州挺好的吧”
“挺好的。”
“经济很发达。”
“嗯。”
“我们班上有一个也是广东人,不过他是深圳的。”
“嗯,我见过他的。”向霜雪点了点头,若有兴趣的看着于自明,似乎在等着他下一句话是什么。
“听说广州美食挺多的。”
“嗯,是很多。不过我觉得吃东西嘛,干净、吃饱就行了,味道倒是无所谓。”向霜雪露出一丝微笑。
“嗯”于自明实在是找不到什么话题了,眼睛在病房的墙上看来看去,瞟到墙上的钟表,猛然想起自己的手表,忙坐起身来,摸了摸手腕,上面空空如也,什么都没有。
手表去哪了?!
那可是个宝贝,弄掉了的话,于自明恐怕会后悔地去跳秦淮河。
他朝病床周围看了看,不仅是手表,他从明朝带来的玉佩和宝剑,从1585年西班牙带来的重剑,从1773年美国带来的指南针和茶饼,还有1982年,那个男孩塞给他的漫画书,通通都不见了。
“你在找什么东西吗?”
于自明抬起头去,看到向霜雪微笑着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