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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联:出发
    “所以,这就是小飞鸟的故事?”渔歌听完后,沉默了会才说道。

    “是啊,所以说,凌云也是想跟你一起走的。”锦红忽然鞠躬道:“所以,能麻烦您带他一起走吗,他需要一个人爱,他也需要再去爱一个人。”

    “我……”渔歌沉默了:“可。好的,我会再给他一个机会,这次,我会让他重视自己内心真正的想法!”

    凌云惊醒了:“怎么回事,我还活着?愿望实现了?还是只是南柯一梦?”

    想要动一动,才发现自己的身子异常的疲惫,好不容易爬下了床,穿好衣服,下楼,问锦红道:“锦红姐,渔歌已经走了吗?”

    “是啊,不过用跑的应该还赶得上……”锦红的话还没说完,事实上她说前两个字后,凌云就飞快地跑出门:“锦红姐,有缘再见吧!”

    “那孩子还挺厉害的嘛!真想知道她用的什么方法。”锦红自言自语道。

    “一定要赶上她啊!”这是奔跑中的凌云唯一的念头:“一定不能让她一个人走。”

    “姐,渔歌姐,等等我!!”看到希望了,那个雪白头发的女子,正站在那等人。

    “小飞鸟?”渔歌问道,她的眼神里没有惊讶,只是微笑着问道:“最后再问你一遍,你,愿不愿意,陪我一起走?小飞鸟,我需要你,我需要你在我无法战斗,无能战斗的时候,可以保护我和大家。”

    “是啊!我放不下你!如果说你是剑,那我就是保护你锋利的刀鞘,是守护你安全的盾牌。我想,我想和你一起走!”凌云不知觉地跪了下来,带着哭腔的说道。

    渔歌什么也没说,也什么都不用说,只是紧紧的抱住他。

    许久,渔歌开口道:“那,我们出发吧!”

    “嗯!”凌云答应道。

    走在渔歌底旁边,凌云这辈子都没有那么的高兴。

    除了……

    “姐,我们是不是走错路了?”

    “没有啊?我像是路痴吗?”

    “我不是这个意思,但这条路不是离开黄土滩的路啊!”

    “是啊,但我什么时候说要离开黄土滩?先回一趟百草堂。你总不可能两袖清风的陪我闯天涯吧?”渔歌说道。

    “的确,我得多带点本草丹药,毒针也得多备一点……”凌云盘算起来。

    “说到底,你外婆的扇子里头的机关可真不少。”渔歌说道。

    “是啊,有两档,以当时一次射一根毒针,另一档是一次射出扇形排布的数十根毒针。毒针也分两种,涂有强麻醉剂的定量针、涂有剧毒(见血封喉的定性针,当然解药我随身携带着……等等,你怎么知道我外婆的事?锦红告诉你的?”凌云问道。

    “是啊。”

    “那我所看到的那些事,不会是你在搞鬼吧?”凌云忽然间领悟了什么。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寻梦师的一项本事是可以让别人做自己想让他做的梦。”渔歌说道。

    凌云沉默了一会,恍然大悟。但也不好说什么。

    “说到底,既然你害怕我噶了,为什么不一开始就跟来?”渔歌说出自己的疑惑。

    “因为我害怕因为我的无能害死别人,不过我也想通了,哪怕要死,我也会陪你到最后一刻!”

    “但也要爱惜自己的身体啊!”渔歌警告道。

    “懂了,姐。(笑”

    “很好小飞鸟。(笑”

    不知什么时候,两人都用昵称称呼对方。

    百草堂内,地下室中,凌云在巨大的炼丹炉旁炼药,渔歌靠着旁边的一根柱子,注视着他。

    “姐,你说我要不要炼点治病的药?”凌云抬起头问道。

    “可以啊,不过小飞鸟,为什么你的丹药那么丑——灰不拉几的,像发霉的,还能卖的这么好?”

    “这要从原料出发,你知道为什么丹药不能多吃吗?”

    “因为买不起,吃多了会穷死。”

    “嗯,好有道理……不是不是!因为外面的丹药多是金色或银色——是里面添加了金和银,吃多了会重金属中毒!”

    “为什么要加金银?难道仙药的价格那么贵吗?”

    “啊?”

    “用来偷秤啊!”

    “你当丹药是论斤卖的!”凌云气笑了:“加金银是为了让它凝集成球——制丹药的流程是先把仙药熬成汤,然后浓缩,最后用粘性物质把它制成小球状。他们用金属,而我们飞鸟用种草药泥土——健康,且土壤中也含有一定的灵力。”

    “这么说如果不炼成丹,单喝汤也成?”渔歌问道。

    “如果不浓缩的话,仙药是消化不良的!但草药却恰好相反——这就是为什么很少有治病的丹药:一是加了金属让一病未治一病又起,二十浓缩过的草药反倒不好消化。”

    “原来如此。”渔歌长知识了。

    “那你们有什么厉害的工具吗?”凌云指的是寻梦师。

    “我们有寻梦红香,只要闻着它入睡,坚持几年灵力将飞快地增长。”渔歌答道:“这一条通往深处的长廊是你们家的家谱吗?”

    “是啊。”

    “不建议我看看吗?”

    “不建议,我大概还有十来分钟。”说完凌云继续干活。

    走在长长的回廊中,渔歌发现两侧挂着的都是画像——世代百草堂的堂主。

    最里面挂着的人,一看就不寻常,黑色的长头发,一红一蓝的眼睛,高挺的身材,慈善的脸庞。

    相框下面写着几句话,渔歌轻声读了出来:

    “凡百草堂堂主者,必从以下,生命三则:

    “第一则:任何生命都有活下去的权力——无论贫富贵贱,任何生命都无权无故剥夺其他生命。

    “第二则:当且仅当自己或所爱之人生命受到威胁时——可为饥饿、被攻击等,才有权、有义务伤害其他生命。

    “第三则:任何一个生命对其他的生命,可以也应该有不同等级的爱。但对每一个生命的尊重是平等的,无论爱憎与否。”

    “这是我们的创始人——飞鸟守良,给我们定的唯三的家规,也是他对生命的思考。”凌云不知什么时候走到渔歌身后。

    “很有道理啊!”渔歌叹气道,“你忙完了?”

    “嗯,行李也收拾好了,走吧。”凌云的声音很温柔。

    “走。”渔歌转身说道。

    “你先上去,我还有几句话对老祖宗说。”凌云说道。

    待渔歌上去后,凌云先是跪了下来,磕了三个头,说道:“从今日起,百草堂第四十三任堂主飞鸟凌云不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楚渔歌的第一个伙伴——飞鸟凌云!”

    “锦红姐?你怎么来了?”上楼后,凌云问忽然出现的锦红。

    “送衣服来的。”锦红拿出一个包裹:“总不能让你穿着这过时两百年的中山装出去吧!给,工作服。”

    凌云退下换衣服,回来时,渔歌惊讶的下巴都快掉了。

    穿着中山装的凌云,完全是因为自己长得漂亮,让人感觉舒服,那套衣服则是真的丑。

    而现在的凌云,穿着一套当今流行的白色服装(可参照唐装,上面有蓝色的条纹——没错,就是渔歌那件,把红色换成了蓝色(这不就是情侣装吗?。

    现在的他,有一种自在潇洒的气质,又不失医者的仁慈。

    渔歌只是举起了大拇指:“漂亮!”

    “还有那,我给你俩准备了休闲服。”锦红又拿出两个包裹。

    两人在锦红的催促下,换上了衣服。

    渔歌是里面一件白色的衣服,外面一件青色的外套;凌云则是青色的衣服,加白色的外套——这好像也是情侣装。

    “很好,那我先走了,这三套衣服就算我送给你们的送别礼,再见了。”锦红离开了。

    “有缘再见吧!”凌云在心里说道。

    “我们也走吧。”渔歌说道。

    “对了姐,我们的组合叫什么名字?”

    “嗯……在无光之地的最深处探险,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我们是最孤单的勇者,我们的世界里将不再有太阳,甚至没有月光。我们完全将在黑夜中跌跌撞撞地前行,就像在新月之夜中。所以就叫新月教吧!”渔歌说道:“今天开始,我是教主,你是副教主,不要拒绝,你有这个实力,我看好你哦!”

    “是啊,从今天起,我就是新月教的副教主,飞鸟凌云!”凌云点了点头,说道。

    一男一女,踏上了旅程。

    传奇之旅,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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