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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番外:沈善
    灰蓝色的天空溟濛,绿豆大小的秋雨淋淋沥沥的下着。

    雨珠经过层层叠叠的竹林被染成了淡淡的绿色,打落在漆黑的瓦楞上像是一枚枚破碎的碧玉。

    碎玉汇成涓涓的细流,顺着屋瓦的弧度向下流淌着,流到微翘的屋檐,迷茫地徘徊了一会儿,方才断断续续的从屋檐上滑落。

    滑落的雨滴化作了一枚枚串在线上的银珠子,无数条串满了银珠子的银线凑成了一条透着清凉气息的银帘子。

    一把古色古香的长剑吊在屋檐的一角,垂在银帘的中央。

    应该是模仿着枫叶的形状铸造的剑柄已经色彩斑驳了,刻在剑柄上的清秀小字倒还勉强可辩,剑刃已经有了缺口,微锈的剑身倒映着稀疏的秋雨,吞吐着不甚寒冷的剑光。

    长剑边是一根陈旧的木杆,木杆的顶头挂着一张脏兮兮的杏黄旗,旗子上绣着四个怎么看都有些颓唐的大字——“挂剑酒家”。

    刘琦呆呆的坐在酒家阴冷的深处、昏黑的柜台后头,一顿一顿地转着手中的毛笔,一双无神的眼珠子牢牢的钉在沐浴着雨水的长剑上头。

    “要不要把这把剑卖了呢?”他思考着这个问题,现如今已经思考了两个小时。

    虽然已经是挺旧的物件了,但好歹给他的这间小破酒店撑了几十年的门面,现在说要卖了……说实话他心里还真有点舍不得。

    可要是不卖的话,他下个月连吃饭估计都要成问题啰——

    轻轻嗅了嗅潮湿的空气,刘琦打了个寒颤,他长长的叹了一口气,缓缓将在指间转着的毛笔放下。

    他现今已经到了不惑之年,结果不说不惑吧,现在连饭都要吃不起了……他开始思考自己到底是怎样混到如今这个落魄的地步的……

    想当年他这清冷的小破酒店也是红火过的,虽然坐落在山上,却日日客满,尤其是每年九月十日的望秋节的时候,因为来人太多了,搞得他不得不在外面摆放十几个座位来安置客人……最鼎盛时期挣的银钱几乎他这辈子都用不完。

    满箱子满箱子的钱啊……青色的是同钱,一串同钱是五十枚,两串就是银片……五十枚银片就是黄澄澄的龙玉……一百龙玉又是喷着墨香的凤钞……那会儿他有多少钱来着?……一沓凤钞——两沓凤钞——三沓凤钞……啧啧啧,可以在旁边临秋城最繁华的地段买一套酒家……两套酒家……三套酒家……

    浓浓的烟火气混杂着鼎沸的人声、小二的吆喝声、后厨的烧火炒菜声、还有银钱的碰撞声与算盘的敲打声,从四面八方飘来,沉沉地压在他的身上。

    他朦胧的眼神里恍惚间闪过了旧日人来人往的残影。

    一抹灿烂的笑容情不自禁的浮现在他的嘴角。

    忽的,冰冷的穿堂风拍在了他的脸上,拍散了他眼中的幻影,浇灭了他心头刚升起的一点温暖。

    他的鼻翼抽了抽,眼前的一切蓦地又清明了。

    仍是昏暗的大厅,唯一的光源来自门外隐藏在云丛里的太阳,红漆已经被时光剥落的桌椅模糊了与黑暗的界限,歪戴着头巾的店小二蜷缩在酒店的一角无所事事的打着鼾。

    哪里有半分的人气!?

    刘琦又重重的叹了口气。

    他的钱呢?他的钱呢?他的钱都到哪里去了?那青翠的银闪闪的黄澄澄的喷着墨香的钱呢?都到哪里去了?

    刘琦叩了叩空洞洞的心房,突然想起来了。

    先是苛捐杂税,什么米税酒税人头税用地税……甚至连种植粮食都要交税!一个月最少是十五串同钱,比三个店小二加一起的工资还要多……娘的……这些死当官的……

    然后是每个月上交给玄门的孝敬钱和药材费,还有免费为他们提供的酒水,以及好多次出资请他们剿灭恶党和求雨的香油钱……又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这群死道士,真tmd把自己当爷爷了……

    最后是那变来变去的禁令——呵,一会儿禁酒水,一会儿要求酒店内必须纤毫无尘,一会儿禁止人们聚众,又一会儿限定酒家客栈的开门时间……也不知颁布这些法令的人上辈子是不是躺在客栈里被人给砍了,怎么这辈子尽跟酒店啊客栈啊什么的过不去?

    “娘的,这世道,还让不让人过了!”忆起昔日的辉煌,对上眼下的凄凉,刘琦气上心头,忿忿地啐了口唾沫,恨恨的骂道。

    本来这只是他无心的一声抱怨,可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竟有人接下了他的话。

    “当今皇上圣贤,现如今不过是被奸污小人暂且蒙蔽了双眼罢了,待到正臣出头,修法令,行仁政,百姓们的日子,不就自然能过了吗?”

    “呵,说的到好听,可那些所谓的正臣又在哪呢……”刘琦刚要回怼那人一句,却见那人大概二十四五岁上下,面容清俊,衣着华美,举着一把白玉柄的绸伞,腰间别着一支镶金纹银的象牙扇,一看便知绝非泛泛之家,少说也是富商贵胄之流。

    那人站在酒家的门口,也不进去,只是微抬着眼眸瞅着那只吊在屋檐下的长剑,新月似的嘴角勾勒着一抹似有若无的弧度。

    他当即咽下了已经到了嘴边的话,立马换上了一张既不过分殷勤也不过分冷漠的笑容,然后他忙离了座位,亲自迎了上去。

    “哎呦呦,公子怎么还在门外站着啊,来来来,还请公子微挪尊步,来我这酒店一坐,尝点水酒,也好让我这蓬荜生辉啊!”

    刘琦候在门旁,满脸堆笑的做出了“请”的手势。

    年轻人淡淡的笑了笑,收回了黏在剑上的视线,接着信步走进了酒店,寻了处对门的位置坐下。

    “哎呦呦,您看我都忘了……小子,别睡了,快起来给公子点灯!”快步走到还在熟睡的小二身前,刘琦用力地把他拍醒,语速很快的吩咐道。

    “不用了,清幽处品酒,自有一番风味。”年轻人收起绸伞,靠着桌角搁下,听闻刘琦言语,轻轻地挥了挥手,漫声说道。

    “是是是,我们酒店啊,讲究的就是一个安宁,安静,还是公子有品位,懂得欣赏,哪像我们这一般俗人,老是一不小心就把这酒店的格调给破坏啰。”刘琦应和道。

    “呵,掌柜的能说会道八面玲珑,又怎么会是一般俗人呢?依劣者所见,掌柜的如今的困境只是暂时的,待到圣上重用贤臣之时,应该便是掌柜的拨云见雾之日。”年轻人悠然的说道。

    刘琦心知他暗指的先前的那段对话,略一思索,贼眼珠滴溜溜的一转,忙笑道:“小的不过是幼时略读过几本诗书罢了,不值一提,哪能入公子的眼?纵然能说会道,也只不过是会些市井俗语,对付对付普通人还好,面对像公子您这样学富五车的才子就不行了,依小人拙见啊,当今朝堂少的就是公子这样有能力有担当的贤人,若是如今掌权者都能如同公子这样,咱们老百姓,又怎能不安居乐业呢?”

    “呵,掌柜的又是那只眼睛看出我是贤才来啦?”年轻人笑道。

    常言道“千穿万穿马屁不穿”,虽然年轻人的态度仍是不卑不亢,用的也仍是谦词,但刘琦明显的听出,他的语气高昂的不少,看得出来,刚才的那一番话,他很是受用。

    刘琦忙趁热打铁,说道:“哎,小人可不是瞎说的,您应该知道吧?旧年时天机阁的大阁主刘守光——刘半仙曾经游经秋水县,在山下的临秋城驻足了半月,当时他开堂授课,传扬神算之法,小人有幸听过几堂,虽未得真传,但好歹也是学去了些神算之法,这些年反复咀嚼,多少也是略悟出了些精妙,刚才一眼看到公子,便看出公子必是北边那一列天机星中的星宿下凡,依我看,不是紫宿就是龙宿,该是高居庙堂治理天下的命。”

    其实刘琦的这一番话,纯属信口开河,首先,旧时天机阁阁主刘守光虽然确实游过此地,也确实在此地开堂授课过,但实际上只教了一人而已。

    关于这一人,世上人既不知其名,也不知他的来历与去处,只知他曾陪刘守光走了一路,走遍了大半个九州。

    人们猜测他应该是刘守光的学生,因为有人曾见过刘守光为他讲课,当时在临秋城其实也是如此,不过那会儿是在大街上,所以有很多想要偷师的人跑来听课,人数多大甚至堵满了那半条大街,于是被一些好事之徒谣传成了“刘守光公开在临秋城教课”。

    其次,推演算命之法乃非常之道,玄奥无比,而刘守光所学的又是天机阁的镇阁之法《大衍三千》,此法又分为十三篇,一环扣一环,环环相扣,若无名师指导从根源处学起,别说使用了,估计连看都看不懂,你一个小掌柜的何德何能在只听了寥寥数语的情况下“悟出些精妙”?若是真如此,那这本《大衍三千》又怎会被评为“千古第一奇书”,古往今来又怎会有那么多修道大能为求得书中真理而耗尽一生的心血?

    最后是龙宿紫宿之说,且不提天机星二十六宿降世辅明君的说法本就源自怪谈野史,真实性有待商榷,就说这龙宿紫宿之名吧,前些年早就被儒门的小天骄与凤菡的那位绝世才女给占去了,如今又怎会跑出第二个来呢?岂不可笑的紧?

    但刘琦之言虽然漏洞百出,可实际上却令人难以辩驳。

    因为刘守光的的确确在这个地方讲过课,也的的确确是有很多人去听了,谁也不知道你到底有没有听出些什么,毕竟天机阁隐居避世,而《大衍三千》更是天机阁的不传之密,千万年来知晓此密的人寥寥无几,而这些人要么已经身消道陨要么已经不知所踪,平常人连这本书的存在都不知道,更无法质疑刘琦的话。

    至于星宿之说,那就更好解释了,你能说自己就一定是星宿吗?你敢说自己就一定是星宿吗?你确定自己就一定是星宿吗?指不定就是你或者其他人弄错了呢,你凭什么确定啊?

    星宿之说,本就无迹可寻,硬要说的话,人人都可是星宿,只要一群人指着一个人说“他就是星宿”,说多了总会有人相信,只不过没人会全信,至于到底靠不靠谱,说的人和被指的人心里多少都会有点数。

    故此,虽然年轻人总感觉刘琦的话中有些古怪,但粗略一思却没有任何问题,于是他只以为是市侩粗人不会用词,有些地方说的不妥罢了。

    “呵呵,掌柜的这面相,看的倒不太准呐。”年轻人摇头道。

    “哎,面相一事,我说的不算,天说的算,等到公子身居要位治理万民的时候,公子自然就知道我说的准不准了。”刘琦回应道。

    刘琦好歹开了二十来年的酒馆,什么样的人没见过?早学会了看碟子下菜。

    他只听年轻人的那几句忠君报国之语,就猜出这年轻人应该是属于那种出生富贵志向远大的读书人,所以专门拣好听的同他说,果然把他哄得高高兴兴的,眉宇间早不见了初来时的那一抹冷淡之气。

    “哎呦呦,你看看我,光顾着说话了,还没给公子上酒呢,公子想喝些什么?小店酒水充足,应有尽有。”

    眼看着火候差不多了,刘琦故意装作一副慌张的样子,急急忙忙的问道。

    他倒是没有撒谎,虽然因为连年生意不好,后厨没有备菜,但酒这种东西毕竟与食材不同,经年不会放坏,陈酒还能卖的更贵些嘞。

    所以尽管与“应有尽有”有稍许出入,但这酒馆后厨里确实是有不少好酒,刘琦自有信心满足眼前的这个年轻人。

    果然,年轻人一脸淡定的从袖子里掏出了一枚巴掌大的厚重圆形钱币,看也没看就扔到了桌子上。

    “温一壶洗秋凉,不用找了。”他说道。

    “哎哎哎,好好好,小人这就去办。”刘琦迅速地把桌上的这一枚龙玉收进了怀里,心里乐开了花儿。

    旁边的店小二也很有眼力见的立马跑进了后厨。

    这洗秋凉本是一种药酒,有活络气血温暖身子的功用,后来因为口感甘冽味道甜美而被人改进成了一种在宴席上常见的饮料。

    关于这种酒,它的背后还有一个颇动人的传说——

    传说万年以前,后来横扫八荒一统九州的天帝刚刚崛起之时,三战一个位于北方的国家——偃国而不利,甚至自己麾下的大将“秋水”也战死在了那个战场上。

    就在那一年的秋天,秋水的至交好友,天帝的大宰相,后来的千秋王——木行之,突然感觉浑身冰凉难忍,他连喝了三壶在当时叫做“黄温”的药酒,以暖身体,喝到第四壶时,忽的大喊数声“秋水”,旁人皆惊惶,环顾四周,只见满天黄叶,不见人影,再看木行之时,他已是泣不成声。

    木行之收拾起了第四壶酒,先上奏了天帝,尔后亲自率领万军攻破了偃国,焚尽了城池,杀尽了偃人,最后,他一刀一刀的将偃王剮死,共计三百零八刀。

    据说,当时士兵们剮着偃王,木行之就在旁边喝着酒看着,待偃王骨肉分离,壶中之酒涓滴未存之时,他轻轻的叹了一口气,道了一句:“秋水,我不冷了……”

    从那以后,这种原本叫做“黄温”的酒就被人叫做了“洗秋凉”,而这个名字背后的故事,更是为它抬高了不少身价。

    但它身价再贵,撑死了也不过九串同钱而已,而年轻人给的却是一块龙玉,都能够抵一百串钱了,刘琦的心里能不乐吗?

    须弥间,温好的酒已上到,年轻人一边拿着个干净的小杯子细品慢酌,一边与刘琦闲谈。

    “掌柜的,秋水县,这些年可发生了什么新鲜事没有?”年轻人问道。

    “哟,感情公子您不是本地人啊?我说怎么这么面熟呢。”刘琦说道。

    年轻人迟疑了一下,说:“是本地人,不过前些年出门求学了,最近才回来,不过有些好奇在劣者不在的几年里,秋水县都发生了些什么事而已。”

    掌柜的顿时了然,思索了一会儿,说道:“好像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新鲜事吧,都是些哪方的雷公劈死了不孝子哪方的修士除灾为了民这样子的事,估摸着大多都是扯淡,硬要说的话,这沉秋山上面的剑鸣两年没响起了,算不算?”

    刘琦的酒馆坐落的这座山,就是沉秋山,酒家就在半山腰上。

    据说这里是当年木行之与秋水初识之地,这山的顶上有一深潭,传说在秋水死后,木行之把秋水的佩剑“秋水”,沉进了这个潭里,剑灵常悲,会于每年的九月十日长鸣数声,其声凄凉,哀转久绝。

    故此,常常会有大量的人群前来此山,目的就是为了一睹那山顶深潭,或者想试着下水捞一捞,看看能不能捞出那把被誉为“天上之清河,人间之秋雨”的长剑,每年的九月十日尤甚。

    刘琦当初就是看中了这里的人流量,才把酒店建在了这里,并给它取了一个特别有嘘头的名字“挂剑酒家”,并放出谣言说那秋水剑灵曾在他的酒家里喝过酒,还在喝洗秋凉流下了几滴热泪来。

    屋檐下的那把长剑也是在那时候置下的,花了整整五十串钱,此后它便一直被挂在屋檐下,一挂便是二十多年。

    后来县府的人新修了一条上山的路径,比挂剑酒家所在的老路更稳当更便捷的路径,走老路的人就渐渐的少了,细细想来,客人数量的下降应该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

    前两年剑鸣的声音突然消失,有人说是那剑鸣灭了,有人说是那剑灵终于放下了执念离开了,还有人说这世上本没有剑鸣,这一切其实是秋水县县府的一个谎言……众说纷纭,直到现在也没个定论。

    刘琦懒的管这些说法,他只知道没了剑鸣,这沉秋山就不过是一个长了些竹子山顶有个深潭的破山罢了,既无乐南巫山的仙气,也无桃林梦山的惊艳,更没有秦海倦风山的巍峨与壮丽。

    用刘琦的话来说,这破山迟早要完,早晚有一天会和他的酒店一样被人遗忘,连新版的地图上都不会再标注它的名字。

    “就这些吗,没别的事啦?”年轻人又问道。

    “嘶,还真没别的大事了,毕竟咱们这秋水县一向太平,能有什么事发生啊?”刘琦摸了摸自己的脑袋,感觉有些犯难。

    忽的,像是有道灵光闪过了他的脑海,他一拍手掌,惊声说道:“哦,对了!好像还有件事!”

    “哦,什么事?”年轻人明显来了兴趣。

    “公子,您可知道咱们这地方的当世八大才子之一的秋水才子——沈善,沈公子吗?”刘琦神神秘秘的说道:“我之前听我一个在沈家当差的亲戚说啊,最近啊,那个出门云游的沈公子要回秋水啦!”

    “沈善?怎么,这也算是件大事吗?”年轻人饶有兴致的问道。

    “当然是啦!客官你既然也是秋水人,那自然也清楚这沈公子在咱们秋水人心中的份量啊。”刘琦挑挑眉毛,示意性地竖起了一根大拇指。

    “嚯,这沈公子可是干了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嘛?劣者少离秋水,最近方才返回,对这些事情都不甚清楚的很呐。”年轻人道。

    “啧啧啧,且不说这沈公子天资聪慧清灵秀雅,能够一目十行过目不忘,也不提他三岁能诗五岁能文,光说他十七岁那年在醉枫河上舌战南方诸子的事情吧,就足以让所有的秋水文人记一辈子啦!”刘琦满脸自豪的说道。

    好像那个在醉枫河上舌战南方学子的不是人家沈善,而是他这个掌柜的。

    不过他这话倒是没有什么毛病,自古文人相轻,而文人当中又以南方学子与北方学子最为互相仇视,追其根底可能是因为两边习俗风气还有理念的不同。

    反正有不少地方都曾发生过南北学子火并的事情。

    但火并什么的终究还是虚的,就算你打的过人家,可到时候人家只要考的比你高,当的官比你的大,你除了低头舔他的鞋子你还能干什么呢?所以两边学子的战场主要还是发生在考试上。

    虽说北方有秋水、桃林、凤菡等地一直被奉为文人圣地,但近几年来考的却是的确不如南方,这着实是让南方学子大大的骄傲了几分,看见北方学子就抬着脑袋鼻孔朝天,更有甚者还在南方那边也选出了几个文人圣地,扬言要取代北方。

    也就在这个南北战争形势严峻的时候,沈善的出现,无疑是为北方才子们带来了一丝出头的曙光。

    沈善的名字第一次出现在人们的视野里的时候,还是在他十二岁那年的中考,那年的出题人姓葛,江湖人称“要你命三千”,他出的题,专以稀奇古怪著称,那年的中考更是难到了一定的地步,过考试的人甚至没有到达百分之三十。

    也就在那个时候,沈善——如同一道划过黑暗的雷霆一般,赫然以满分的成绩来到了众人的眼前,并说了一句狂到没边的话:“这张试卷,不差。”给全天下的学子们带来了一点来自天才的震撼。

    从那以后,沈善便以极高的频率出现在了人们的面前,无论是联考,竞赛,还是读完三年高中后迎来的终极关卡——高考,他都是以头筹的身份闪闪发光,像是一颗耀眼的明星,你只能站在地上高高的仰望他。

    但真正让他火爆的,还是他十八岁那年在秋水县旁边的醉枫江上舌战南方学子的事。

    一整个南方有名有姓的学子啊,愣是没一个说的过他的,更被他临时提笔写出来的《风华九章》给打的屁滚尿流,只能灰头土脸的落荒而逃。

    这一战之后,沈善便成为了秋水人眼中智慧的象征,成了当世八大才子之一的,秋水才子。

    所以刘琦之所以这么推崇沈善也就不无原因了。

    前两年沈善按照千古学子“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理念,外出修行,迄今两年终于要归来,就算秋水人们搞出个欢迎会什么的刘琦估计都不会太惊讶。

    “……据说啊,这沈公子生性怕光,常带着一把绸伞同行,啊,对,就是像客官你这样的,伞柄上刻着‘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这八个大字,说的就是——”

    一谈起秋水才子来,掌柜的就有点滔滔不绝了。

    “停停停停。”年轻人微笑的制止道:“感谢掌柜的为劣者讲述这些,劣者不甚感激……眼见着这秋雨已经停了,劣者也要继续往山上走了,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能看到那秋水剑灵呢。”

    “哦,雨停了?”刘琦一愣,蓦地抬起头,却见门外已是云开雾散,淡淡的天光悠悠地洒下,照的盛满积水的山路一片黄金。

    年轻人站起身,漫步跨过从房檐上滴下来的点点清水,沐浴在了雨过天晴的清爽当中。

    他轻轻地舒了一口气,神情安定而宁静。

    “掌柜的,我的伞就暂且保管在你这儿了,下山时再来那会。”他偏过头,英俊的侧脸在阳光中被染成了动人的颜色。

    刘琦怔了怔,看了他一眼,拍着胸脯说道:“公子放心,伞寄放在我这儿,就是天塌了也没人拿的去!”

    “那就有劳了。”年轻人平静的回了一句,然后便顺着上山的路去了。

    “也是个怪人。”刘琦嘟囔了一句,总感觉这年轻人有些不大对头,可又说不上来到底哪儿不对劲了,他挠了挠脑袋,却也懒得多想了。

    随手拿起年轻人的绸伞,刘琦突然感到手心处传来了坎坷的触感,他好奇的张开手一看,却见这伞的握柄处正刻着八个清逸的小字——“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

    “他是……”仿佛惊雷闪过刘琦的脑海,他整个人都震了震,仿佛被电过了一般。

    迅速的冲出门外,他遥望着那上山的背影,用尽全力从肺部挤出气来:“还……还未请教公子尊姓大名!”

    “一介云游归来的读书人罢了。”那人挥了挥手,头也不回的应了他这么一句。

    秋风蓦地拂过大地,拂过这满山的竹林,年轻人的声音混迹在了竹叶的“挲挲”声里,转眼间就不见了。

    也不知是消散在了林海,还是随着这阵秋风飘向了无人知晓的远方……

    九州历四八一七年,位于天朝宁北的秋水县发生了两件大事——

    一是两年前外出求学的秋水才子沈善云游归来,二是这沈善一归来便从沉秋山上的那口深潭里取出了那把五千年前便沉到潭底,被世人誉为“天上之清河,人间之秋雨”的绝世长剑。

    据说那一日整个秋水县都听到了那仿佛琴声一般的剑鸣,足足一日,至夜方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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